在古代中國,皇帝是最權威的統治者,可以説整個中國都是皇帝的,所謂“率土之濱,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然而高高在上的皇帝也有工資嗎?
以北宋為例,自太宗趙光義開始,幾乎每個皇帝都有1200貫的“好用”,而且每月如是,相當於月薪。之所以説“幾乎每個皇帝都有”,是因為中間出了個宋仁宗,按規定仁宗也有1200貫的月薪,但是他發揚風格,自己主動放棄了。在北宋時期,十貫錢價值一兩黃金,就是説北宋的皇帝每月可拿一百二十兩黃金的工資,有人經過換算,認為當時的一兩黃金價值今天的三千元人民幣,如果是這樣的話,北宋皇帝的月工資就是三十六萬元人民幣。這在國窮官富的北宋時代也是一個天文數字。
在帝制時代,皇帝是大老闆,所有官員都是他的員工。員工的工資老闆發,老闆的工資誰來發呢?
您説了,老闆追逐利潤,不要工資。其實也不是,就像一家大企業,董事長除了分紅,還有薪水;一個皇帝則除了威權,還有“好用”。“好用”就是皇帝的工資。
以北宋為例,自太宗趙光義以降,幾乎每個皇帝都有1200貫的“好用”,而且每月如是,相當於月薪。之所以説“幾乎每個皇帝都有”,是因為中間出了個宋仁宗,按規定仁宗也有1200貫的月薪,但是他發揚風格,自己主動放棄了(見《宋史·志第132》:仁宗帝命罷左藏庫月進錢一千二百緡)。
且説沒有放棄工資的宋太宗、宋真宗他們,作為皇帝,不方便親自去填工資單,每月那1200貫,例來是由“左藏庫”送過去。所以從形式上來講,皇帝的工資是左藏庫給發的。
左藏庫在隋唐時就有,是太府寺下屬機構,太府寺掌管天下財賦,左藏庫則儲存天下財賦。宋初不設太府寺,而是沿襲五代,設鹽鐵、度支、户部三司,對國家財政進行管理,左藏庫即在三司之下,與右藏庫、內藏庫一起,對鹽鐵專賣、度支盈餘、户部税賦、皇莊租税、各地方長官進貢、各附屬國進貢以及各項專賣所帶來的貨幣與實物進行集中的收支管理。其中皇莊租税、地方進貢、附屬國進貢以及宮廷主持的專賣收益,是交由左藏庫管理的,這些財物集中於左藏庫,用來給京官發補貼,給御前侍衞發餉,給太子、公主、后妃們發生活費,以及給皇帝發工資。
左藏庫收入來源中,皇莊租税和各項進貢是微不足道的,大項收入還是來自於專賣。帝制時代常見的專賣品無非是鹽、鐵、茶、酒之類,然而這些屬於政府財政,不屬於宮廷財政,專賣收益再多,也不能劃歸左藏庫,左藏庫能利用的專賣品只有土地。宋代以後,元、明、清三朝都有“樓店務”這種機構,其實就是搞土地專賣的,該機構經宮廷授權,對城區尤其是都城內的國有土地進行出租,或者開發後再出租,每年收取大筆租金,除地方分成之外,大部分都流向了左藏庫。宋太宗時期,樓店務“以所收錢供禁中脂澤之用,日百千”(《續資治通鑑長編·卷30》),給皇帝發工資綽綽有餘。
凡是號稱有道明君的皇帝,都愛標榜自己“無增賦斂”,全是通過搞創收“以增歲用”(《宋史·志第132),其實他們的創收形式單調得很,不過是圈一片地,説它屬於國有,然後拿來專賣罷了。皇帝會説這是創收,而我們知道這叫剝奪。
到了清代,皇帝也是拿工資的,不過不叫“好用”,而是叫體己銀子,而發工資的左藏庫也變成了內務府。有清一朝,皇帝都有體己銀子這樣的工資,每年都有由户部按月撥發給內務府管理。用於皇帝的日常使用,或者作為賞賜等等的開支。當時,不僅皇帝按例拿工資,而且後宮之中的皇后、皇貴妃、妃、嬪、貴人、答應、常在等嬪妃宮女每月都有內務府撥發的體己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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