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的特殊癖好:酷愛立遺囑 一生留下10多份

  導讀:1975年4月5日夜,蔣介石因併發性心臟病逝世於台北,終年88歲。他留下了多達10份遺囑,究竟是為交代何事?

  其實,蔣介石有留遺囑的“特殊癖好”,他認為生前就要把事情交代好,從1920年代就開始寫遺囑了。當時在打仗,遺囑是關於財產怎麼分——不過他當時也沒什麼財產。

  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學生衝擊外交部,用花盆砸王正廷、蔡元培,打得頭破血流,他又寫了一份遺囑。

  1934年的遺囑大概是最正常的,是他跟宋美齡第一次回到奉化,碰到要處理蔣經國、蔣緯國和宋美齡的關係問題,他寫了一份遺囑,除了交待他死後宋美齡要與經國緯國以母子相待外,還説財產如何分,甚至説到死後要與宋美齡合葬在南京中山陵。

  “西安事變”時他寫了3份遺囑,蔣經國、蔣緯國各1份,宋美齡1份,交代家裏的關係。他對宋美齡説如果你對我好,就把經國、緯國當成自己的兒子,又對經國、緯國講,如果認我做父親,就要把宋美齡當作母親。之後,又像孫中山一樣寫了一封《告國民書》。

  到了台灣,1962年蔣介石因為前列腺要動手術,寫了一份遺囑交代“交班計劃”。當時陳誠是副總統,如果蔣去世的話由陳繼任總統;剩下台灣兩個最重要的職位,台灣省主席和行政院院長,他要求只能在周至柔、袁守謙和蔣經國中三選二。周、袁是台灣省主席、交通部部長,地位較高,蔣經國當時資歷最淺,職位最低,而蔣將其與陳誠並列,囑咐“互諒互助,徹底合作”,是竭力提升蔣經國的地位。

  1971年蔣介石寫了1份遺囑,説如果他不在了,蔣經國可以做嚴家淦的助手,擔任“行政院長”,且黨政必須採取集體領導制。當時制度上規定嚴家淦權力最大,集體領導制實際上是不信任嚴,也是在提醒他不能把權力全部繼承,實際上是讓蔣經國通過集體領導制獲得權力。

  1972年蔣經國當了行政院長,“接班人”的地位基本穩固了,所以這以後的遺囑就完全不涉及人事,只剩“反攻大陸”這種很“空靈”的事情。

  他最後的遺囑是在1975年3月29日口授,由秘書秦孝儀整理記錄的。4月5日蔣去世的當晚,這份經宋美齡、副總統和五院院長簽字的遺囑,迅速由行政院新聞局交各傳播機構播告。這份遺囑是這樣的:“自餘束髮以來,即追隨總理革命,無時不以耶穌基督與總理信徒自居,無日不為掃除三民主義之障礙、建設民主憲政之國家艱苦奮鬥。近二十餘年來,自由基地日益精實壯大,並不斷對大陸共產邪惡展開政治作戰,反共復國大業,方期日新月盛。全國軍民、全黨同志,絕不可因餘之不起,而懷憂喪志!務望一致精誠團結,服膺本黨與政府領導,奉主義為無形之總理,以復國為共同之目標,而中正之精神自必與我同志、同胞長相左右。實踐三民主義,光復大陸國土,復興民族文化,堅守民主陣營,為餘畢生之志事,實亦即海內外軍民同胞一致的革命職志與戰鬥決心。惟願愈堅此百忍,奮勵自強,非達成國民革命之責任,絕不中止!矢勤矢勇,毋怠毋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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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當時台灣民眾來説,蔣介石去世的消息還是很震撼的。各種假期活動取消,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停止營業,各商店門前下半旗哀悼,民眾多佩戴黑紗。4月16日上午8時,蔣介石的靈車駛向慈湖。慈湖行館在台灣桃園大溪,蔣介石生前非常喜歡這裏,並囑咐其死後靈柩暫厝這裏,“以待來日光復大陸,再奉安於南京紫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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