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長子岳雲簡介
岳雲(1119年—1142年),字應祥,號會卿,相州湯陰(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人,南宋抗金名將岳飛長子(一説養子),中國歷史上少有的少年傑出英雄。他慷慨忠勇,頗有父風,在反抗金兵侵略戰鬥中屢立奇功,百戰百勝。卻於紹興十一年除夕和父親岳飛及部將張憲一起慘遭殺害,死時年僅23歲。
岳雲怎麼死的 歷史上的岳雲是什麼樣的人?
岳雲生於欽宗年間,是民族英雄岳飛的嫡長子。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七月,朝廷以岳飛為武功大夫、昌州防禦使、通泰鎮撫使兼知泰州。同年,岳雲在通泰鎮撫司前軍統領張憲麾下從軍,時年十二。
紹興三年(1133年)九月,中衞大夫、武安軍承宣使、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平定吉州、虔州之後,攜長子岳雲到臨安行在朝見宋高宗。宋高宗賜岳雲弓箭、戰袍、銀纏槍。由於父親的關係,宋高宗特旨任命尚無軍功的岳雲為保義郎、閣門祗侯,岳飛上書推辭岳雲官職,宋高宗不允。
紹興四年(1134年)三月,16歲的岳雲隨父出征,去收復被金人佔領的隨州、鄧州等地。在這次戰鬥中,岳雲手持鐵錐槍,衝鋒在前,勇不可擋,第一個登上久攻不克的隨州城,後又隨軍北征,收復了鄧州。從此軍中皆稱他為“贏官人”(官人為宋代對男子的尊稱,“贏”此指常勝不敗的意思)。
此後岳雲成為背嵬軍最重要將領之一,在歷次對金對偽齊作戰,以及剿滅楊幺安定後方等戰鬥中屢立大功,卻多被父親隱瞞不報,岳雲毫無怨言。(後來同為朝廷命官的張俊知道了岳雲的功績,堅持給岳雲報了功)朝廷也多次欲賜岳雲官位,但岳飛上書曰其子尚存乳臭,恐不得軍功,十分堅決地推辭了朝廷給岳雲的封賞。
紹興七年(1137年)二月,朝廷以武德郎、閣門宣贊舍人、湖北京西宣撫使司書寫機宜文字岳雲為武德大夫、遙郡刺史,其父起復檢校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撫副使兼營田使岳飛上書推辭不受。
紹興九年(1139年),授岳雲為武顯大夫、遙郡刺史。紹興十年(1140年),以穎昌之功,授左武大夫(正六品,武階52階第13階,橫行正使13階第12階)、忠州防禦使(從五品,遙郡武階5階第3階)。
後秦檜以謀反罪名予以逮捕審訊,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秦檜找到“莫須有”的罪名。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一代名將岳飛在杭州大理寺獄中被殺害,其長子岳雲及其部下張憲斬於臨安鬧市。
岳飛被害前,在獄中寫下絕筆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飛被害後,獄卒隗順冒了生命危險,將岳飛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隗順死前,又將此事告訴其兒,並説:嶽帥精忠報國,今後必有給他昭雪冤案的一天!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宋高宗下令釋放岳飛、張憲子孫,可以從流放地自由遷徙。岳飛沉冤21年後,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諡武穆,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嶽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志傳記。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七月,追復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十二月,追贈寧遠軍承宣使(正四品,正任武階6階第2階);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年)八月,追贈武康軍節度使(從二品,正任武階6階第1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