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皇后或太后先找一個機靈的宮女,美其名曰“試婚格格”,幫自己的寶貝公主去試試駙馬。宮女先被派去與駙馬同牀一晚,第二天她就將駙馬水平如何,有沒有生理缺陷,乃至於脾氣性格等等都細細地向皇后太后報告。公主嫁了後,這名宮女就做駙馬的小妾或侍女。
中國曆代皇室都高度重視其子嗣,將其看作江山千秋萬代的一件大事。因而皇室男子大都早婚,結婚年齡一般不超過十八歲,大體在十三歲至十七歲之間便行大婚之禮,清朝則規定皇子十五歲時必須成婚。幾乎所有的皇帝、太子在正式結婚之前均已臨御過女人,早已熟悉牀第之事,有的甚至已經生兒育女。西晉的傻瓜皇帝司馬衷十三歲就大婚,早在這之前,其父晉武帝司馬炎便安排後宮才人謝玫,前往東宮以身教導太子,讓他明白男女房帷之事。謝玫離開東宮時已有身孕,並生下一個兒子。幾年後,晉武帝指着一男孩告訴司馬衷:這是你的兒子。司馬衷大為驚奇。北魏文成帝拓跋浚十七歲結婚,卻在十四歲時就做了父親。但歷代真正有明文規定實行皇室“試婚”制度的,唯大清一朝。
清朝宮中明文規定,皇帝在大婚之前,先由宮中精心挑選出八名年齡稍長、容貌端莊的宮女,陪皇帝隨寢做“試驗品”。這八名宮女都有名分,一般冠以宮中四個女官的名稱,即司儀、司門、司寢、司帳。看這名分便可知她們的職責是專門侍候皇帝起居的。宮女一旦被選中去為皇帝“試婚”,每月可拿俸祿,不再從事一般宮女的勞役。因此,這份差使還是宮女所夢想的美差,許多宮女指望着藉此脱離苦海。除這八名侍寢宮女外,還得從內務府傳來十六名侍女在旁協助,她們的任務是侍候皇帝,不能打噴嚏、咳嗽、唾吐和發出任何聲響。如此一來,這小皇帝的“試驗品”就很難説是八個還是二十四個了。
另據《紐約時報》1886年8月29日所載《清國皇室生活記趣》一文稱,清朝被確定為皇儲的太子,在正式選立太子妃前一年,宗人府要先為太子挑選一位比其長一歲的適宜宮女,前往太子的東宮侍寢,教太子學會怎麼做丈夫。如果太子同意,皇帝與皇后也不反對,這位宮女便可立為太子妃。
清朝皇室實行“試婚”制度,其主觀出發點無非是想讓小皇帝、小太子在婚前就懂得男女房事,取得一些經驗,以便正式大婚後面對正宮娘娘或太子妃不致於窘迫慌亂,能夠從容不迫。套用一句現代用語,可算作是一種婚前“性教育”吧。但客觀上對青春年少的小皇帝、小太子而言,卻是滋長了他們過早地縱慾。小皇帝、小太子正是青春發育期,對牀第之事還處於被開導而無禁忌的狀態,過早“試婚”既影響其生長髮育,又可能導致其荒淫無度。如太子住東宮,説是派一名宮女侍寢“試婚”,但太子一有衝動便可隨心所欲,任意找其他侍女發泄。清朝的一些皇帝短壽,不能不説與過早縱慾有一定的關係。
有趣的是,清代皇室的公主出嫁前,也需實行這項“試婚”制度,不過試的不是公主,而是駙馬爺。
清代的公主選定駙馬、確定嫁期後,得由皇太后或皇后親自選出一名機敏幹練的宮女充當“試婚格格”,隨同公主的嫁妝一起先行一步到駙馬家,當天晚上便由“試婚格格”與駙馬同牀試婚。第二天一大早,“試婚格格”就會派遣專人回宮,向太后或皇后詳細稟報駙馬爺有無生理缺陷、性格是否温柔等。一旦試婚合格,公主正式下嫁後,這位“試婚格格”就留在駙馬身邊或為妾或婢。
清朝的“試婚”制度
清朝公主出嫁前,要選出一名宮女充當“試婚格格”,隨同嫁妝一起到駙馬家,當晚由“試婚格格”與駙馬同牀,第二天回去報告,內容是駙馬的尺寸、硬度、耐力……如果這匹馬沒啥毛病,公主隨後就嫁。認為可以叫“相馬伯樂”,宮女試婚之後就留在駙馬家當小老婆!
清代公主下嫁要分為定禮,成婚禮,回門禮,定禮即為公主訂婚之禮,公主是皇帝的女兒,公主出嫁又稱“出降”、“下嫁”或“釐降”,額駙娶公主則稱“尚”某公主,因為公主是“金枝玉葉”,地位比其夫(額駙)要高。
公主婚禮主要由指婚、納彩、出降、合巹、歸寧等禮儀組成,指婚之日,宗人府管理大臣將所選額駙帶至乾清門東階下,宣旨:“今以某公主擇配某人。”額駙跪拜接旨。指婚後,額駙家擇吉日向皇家行納采禮(又稱“一九禮”)。屆時額駙送彩禮至午門外恭進出降前一日,內務府官員率鑾儀校抬送公主嫁妝至額駙家,額駙要率族人於乾清門外行三跪九叩禮迎接,嫁妝送到後,由內務府管領命婦負責陳設。
隨同嫁妝送至額駙家的還有一名“試婚格格”(格格,滿語小姐之意)。試婚格格由皇太后或皇后於宮女中選擇精明貌美者充當,任務是在公主出降前先行與額駙同牀試婚,以查驗額駙有無隱疾和性生活情況等。試婚後即遣人將查驗結果回報宮中,如無異常,公主出降便按期舉行,反之,則另議,試婚格格在公主出降後一般留作額駙的側室,少數也有做公主女侍的。
試婚之儀是清宮特有的習俗,此舉僅限於皇家公主下嫁,其他王公貴族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