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伶楊月樓冤案 名伶楊月樓的故事

  楊月樓是清同治年間某京劇戲班演小生的名伶,由於演技扮相俱佳而名噪一時,時譽贊其玉立亭亭藝兼文武。同治十一年到十二年期間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戲園金桂園演出傾倒滬上男女,一般非偏愛京調只為貪看楊月樓。就在同治十二年冬天,楊月樓因與一商家女子的姻緣而引發了一場官司。楊月樓在金桂園連續演出表現男女之情的梵王宮等劇,一廣東香山籍茶商韋姓母女共往連看三天。

名伶楊月樓冤案 名伶楊月樓的故事

  韋女名阿寶年方十七,對楊月樓心生愛慕,歸後便自行修書細述思慕意欲訂嫁婚約,連同年庚帖一併遣人交付楊月樓約其相見。楊月樓且疑且懼不敢如約,韋女遂病且日見沉重。

  其父長期在外地經商未在滬,其母即遂女意遣人告知楊月樓,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樓往見遂應約,遣媒妁具婚書,行聘禮訂親並開始準備婚事,但事情被韋女叔父所知,以良賤不婚之禮法堅決予以阻攔,惟退。

  韋母遂密商楊月樓,仿照上海民間舊俗行搶親,韋女叔父即與在滬香山籍鄉黨紳商以楊月樓拐盜罪公訟於官。於是正當其在新居行婚禮之日,縣差及巡捕至,執月樓與韋女,並起獲韋氏母女衣物首飾七箱據傳有四千金。在將韋女解往公堂的路上,告天地祭祖先之紅衣猶未去身也,沿途隨從觀者如雲。

  審案的上海知縣葉廷眷恰亦為廣東香山籍人,痛惡而重懲之,當堂施以嚴刑,敲打其楊月樓脛骨百五,韋女因不僅無自悔之語,反而稱嫁雞遂隨雞決無異志而被掌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監待韋父歸後再行判決。

  此案一出立刻傳遍街衢,輿論轟動。楊月樓是紅極一時,人人皆知的名優,犯了這樣頗富戲劇性的風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時優伶一向被視為賤民,而韋姓茶商則不僅屬良家且捐有官銜,是有一定身份、家資小富的商人,楊月樓以賤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違反了良賤不婚的通行禮法。

  此外韋楊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當形式,而鄉黨則以拐盜公訟於官縣官,又以拐盜而予重懲,這種種不合常規的事情也引起人們的興趣,因而一時眾論紛紛。

  最後為此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后,不過,楊月樓案卻是糊糊塗塗的了斷。參與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點影響,照樣高高興興當官摟錢。

  而楊月樓的妻子韋阿寶,亦被其父逐出家門不知下落。楊月樓憂憤改名為楊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對官場黑暗及當時戲子社會地位低下處處受欺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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