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春節休假:唐朝春節單雙號上朝 民國不休假

  在忙碌的現代社會中,節假日很重要。那麼如果時光倒流幾千年,古代那些為朝廷工作的官員,他們的春節是如何放假的呢?

  唐朝:春節期間按單雙號上朝、休假

  《唐會要》第82卷有一段專寫節假調整,説唐德宗貞元年間,把寒食節的假期從3天調整到7天,加上春節7天、冬至7天,有3個黃金週。至於小黃金週,就更多了,中秋節、臘八節、夏至、唐太宗過生日……這些日子統統放假3天。另外還有21個只放一天假的傳統節日,唐朝的法定假日之多,遠超忙碌的現代人。

  唐朝春節是按“元正前後各三日”放的。也就是説,以大年初一為中心,初一之前放假3天,初一之後放假3天,加上初一,剛好7天假。

  也不是所有的唐朝人都按照法定的春節假期休假。某些唐朝官員不一定能享受到像樣的春節假期,因為唐朝有兩個規矩。第一,大年初一那天文武百官和高級地方官必須早早地上朝給皇帝拜年。因此京官和高級地方官不能在初一當天跟家人團聚,而是要跟皇帝團聚。

  第二個規矩是,地方行政長官在春節期間嚴禁離開衙門回老家。這斷絕了地方官在老家過年的可能性,他們要想跟家人團聚,地點只能定在單位。

  唐德宗李括寫過一首《元日退朝觀軍仗歸營》,大意是大年初一那天等百官拜過年,他又閲了兵,一整天沒有消停。唐德宗屬於勤勉型的皇帝,他在安史之亂以後登基,接手的是一個爛攤子,決心削奪擁兵自重的地方節度使的權力,連連用兵,忙得不可開交。他在任的時候,春節期間照樣上朝,大臣叫屈,他説:那按單雙號吧,單號上朝,雙號休假。於是唐朝高層就出現了一個奇特現象:臘月28放年假,臘月29上班,大年30繼續放假,大年初一接着上班,初二又放假,初三又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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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地方公務員臘月二十收工回家過年

  宋代的春節叫元旦,專指正月初一。春節包括忙年、過年、鬧年(春)3個時段,元宵也是“年”的一部分。

  《水滸傳》直接描寫春節的場面不多,更鐘情於元宵節。宋江在清風鎮被劉高拿住,梁山集團攻打大名府,宋江、柴進等人在東京賞燈謀求招安,均發生在元宵夜。

  在宋朝,春節放假7天(一般是大年初一前後各3天),元宵放假7天,加一塊兒接近半個月。宋太祖其父臘月初七去世,由此形成慣例,前後共放假3天。宋仁宗其母臘月初十生日,放假3天。旋即,冬至來臨,放假7天。隨即,天慶節,放假7天。一個多月的春節長假誕生了。

  地方公務員還有項特殊福利,每年臘月二十“封印”,停止公務,回家過年省親,與老婆娃兒老爸老媽聯歡,只要在第2年正月二十那天趕回衙門“開印”辦公就行。首都高級公務員,初一則不得休假,不能請假。先守歲,再打個小盹兒,凌晨就得穿戴整齊,頂風冒雪,披星戴月,往皇宮趕,開“正旦大朝會”:百官給皇帝拜年(朝賀)。朝會上,常有遼、高麗、西夏、于闐、回紇等地的外交官前來獻禮。會後,皇帝賞賜每人一朵帽花,插在官帽上,舉辦家宴時得戴着,喝屠蘇酒、飲術湯,也得戴着。

  除了陪皇帝開會和耍樂子,還得陪吃。年前冬至,皇家要設宴。初一辦朝會,要吃正旦宴,規模宏大,允許臣僚帶家屬。普通的朝會之後,也安排吃喝,由皇宮“埋單”,叫“賜食”。賜食又稱“廊餐”或“廊下餐”,宋代廊下餐最出名。


  民國:春節不放假,發現不在崗,就可能下崗

  追溯到民國初年,不論是除夕還是大年初一,政府各個機構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時,若是發現有公務員不在崗,這個人可能就要下崗了。

  1912年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曾宣佈廢除舊曆改用國曆(公曆),並決定把公元1912年定為中華民國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為民間習慣使用農曆,仍然把農曆正月初一當做傳統“新年”,所以袁世凱上台以後,便把農曆正月初一即傳統“新年”改稱“春節”。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又再次頒佈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使用國曆,廢除農曆。為了雷厲風行貫徹這一命令,政府還規定機關、學校、商店不得在春節期間擅自放假,否則就要對相關負責人實行嚴厲的制裁和處罰。

  著名作家老舍曾在北京一所小學做校長。春節時期,學校照常上課。大過年的,他只能抽出兩個小時回家探望。母親見他回來了,以為能陪她過年,哪知老舍説一會兒還得趕回學校。母親一愣,嘆口氣説:“走吧!”老舍雖然心裏難過,可還是要趕回學校。途中,他看見街上那麼熱鬧,想起母親在家那麼冷清,淚水便迷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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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政府企圖用行政手段來制止民間過年,但是老百姓並不買賬。於是,民間便出現了“禁令自禁令,過年自過年”的情景。

  到了1918年,北洋政府也覺得這種違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終於開始允許春節放假了。

  1928年張學良東北易幟,中國實現了名義上的大統一。統一之後的國民政府顯然沒能吸取北洋政府的教訓,不僅重申春節不準放假,而且決定結束兩種曆法並行,欲徹底廢除農曆,以顯示其“革命”的決心。

  1930年1月2日國民黨的《上海黨聲元旦特刊》發表《推行國曆廢除舊曆的工作》,也承認國曆推行艱難,“習俗相沿,積重難返”。鑑於此,1934年初,南京國民政府停止了強制廢除農曆,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曆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從此,民間又可名正言順地過農曆春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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