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鄭爽日薪208萬不是頂配,網傳王菲錄綜藝酬勞上億,明星真好撈錢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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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的208萬日薪不是頂配,網傳王菲錄製《幻樂之城》,十二期酬勞上億,平均一期833萬,趙薇和舒淇錄製《中餐廳》,20天5000萬,平均每天能拿到250萬。

之後綜藝限薪令下發,每人每期不得超過80萬,常駐嘉賓一整季不能超過1000萬。所以最後王菲要退還9000萬,趙薇和舒淇都要退還4000萬。

相比起拍影視劇,還需要背台詞吊威亞熬夜戲,錄綜藝真的輕鬆太多了,王菲只要美美地登場,點評兩句,最不容易的是和前夫的前女友周迅同台。

趙薇和舒淇這邊相對辛苦些,要做菜洗碗招待客人,不過就當作是拍戲體驗生活了,250萬的日薪也沒有哪個劇組給得起。

即便是之後把錢都退了回去,每人拿到1000萬酬勞,那日薪也可以達到50萬,是很多一線城市小康家庭的年收入。

難怪賈玲説自己懶,一年只有王牌這一個節目,年入八位數在娛樂圈的明星眼裏,真的屬於不求上進的低收入人羣。

比高收入更重要的是投入和產出是不是成正比。比如賈玲和沈騰撐起了王牌的口碑,那麼他們拿綜藝的頂薪也是實至名歸的。

《幻樂之城》想用王菲來打開知名度,結果王菲的貢獻度很一般,在節目中的佔比也很小,這九位數,哪怕是八位數的酬勞都有些虛高了。

鄭爽的演技就更不用説了,流星雨之後只有一部《微微一笑很傾城》能夠出圈,之後一直原地踏步,連着幾部作品,觀眾都被她的演技勸退。《夏至未至》裏表現遠不如戲份不多的鄭合惠子。

這樣的演技配上208萬的日薪,這待遇可是比孫儷都要好不少。

影視行業想要翻身,就要把演員的薪酬和業務能力掛鈎,好好透明化,定個嚴格的標準。可以把播出效果作為一個考核標準,比如收視率不如預期,那主演就要退還片酬20%,如果超出預期,則可在原基礎上增加20%。

這樣演員在拍的時候就會全身心地投入,而不會看見錢到賬了就應付了事。

無論哪一個工作都有最後的驗收過程,做得好有績效獎勵,做得不好只能拿個基本工資,娛樂圈應該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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