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初的“爽言爽語”,鄭爽在娛樂圈就備受爭議,而“低情商”和“沒素質”更是成為不少不喜歡她的粉絲最喜歡貼給他的標籤,而這一切,對於支持她的粉絲來説,卻是認為這一切,都是因為真實不做作。
而隨着後來張翰和胡彥斌和鄭爽分手之後,這兩位男明星也是被鄭爽的粉絲羣起而圍攻,甚至張翰就連吃“牛肉麪”都已經不能隨便吃,這樣的粉絲力量,要説不大,那恐怕誰都不信。
既然有着這麼高的號召力和影響力,鄭爽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其實最值得做的,就是帶給大家正能量,用自身行動讓整個社會變得更好。就算是不跟古天樂、韓紅這般將公益當成畢生的事業,但帶領的風向標也絕對不能錯,畢竟在你的身後,還有着數以千萬的粉絲在關注着你。
可就算是如此,鄭爽依舊是我行我素,在之前因為被前男友張恆曝出“代孕棄養”一事之後,鄭爽的事業也是一落千丈,而到了後來,在超市吃東西不給錢還美名其約的認為自己毫無過錯。自己養的寵物狗病了就直接丟掉,原因竟是還要花錢醫治,這種種的一切,似乎都是在詮釋着鄭爽的“素質”是什麼樣的。
早前時間,有着一些娛樂圈的公眾人物也是説過,能夠做到衣食無憂的明星,僅僅只有0.5%!其餘的明星雖然看上去光鮮亮麗,但是卻因為各種合同和公司的“扒皮”,到手後的金錢也是並不如大家想象得多!
那麼,鄭爽是否也是屬於這一行列呢?
答案顯然不是,先不説之前鄭爽的片酬有多高,單純就看看鄭爽購買豪宅多棟就足以説明,鄭爽的“吸金能力”,是十分的厲害。
除此之外,鄭爽並沒有經紀人,甚至有關自己事業的所有“輔助工作”都是自己一家人在完成,像是一些宣發、經紀人、包裝等等的一切,幾乎看不到任何外人。
而在和張恆戀愛之後,鄭爽也是將張恆“任命”為經紀人,這其中並不是説張恆的能力有多強,而是鄭爽認為,自己的男朋友做自己的經紀人,先不管能力與否,最重要的,是不用花錢!
這般小氣和扣,説實話,在明星的身上的確是太少見了!這般情形除了説鄭爽小氣之外,似乎也只有着貪財能夠形容了。
當然了,在最近張恆曝出的鄭爽片酬高達1.6億,還用陰陽合同來偷税漏税一事,也是再度將鄭爽送上了“熱搜”的頂峯。
先前因為和張恆打贏了官司之後,本以為一步步能夠逐漸復出的鄭爽,卻沒有想到,自己當初這般喜歡的“免費”,其代價都是在之後等待着自己。
而對於鄭爽的這種違法行為,就連央視也是已經開始了點名批評,而税務局的稽查局,也是迅速的開始對鄭爽這一“偷税漏税”事件展開調查,面對着這一“大動作”,娛樂圈這次可謂是真的要變天了!
按理來説,大家都是成年人,對於明辨是非的能力都是要存在的,這一次鄭爽陷入這樣的困境,先不説之前她的為人和素質如何,單純就憑這一個“偷税漏税”,就已經是違法行為了,而這個已經涉及到違法的人,還是一個公眾人物,這樣的事情和局面,理應重罰。
可在網絡上,幾乎每一篇報道鄭爽此事的文章下面,都是有着不少網友在為其發聲。表示這
一切都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人家願意給1.6億的片酬,你們為啥就這麼看不過去呢?
還有着粉絲表示,
既然人家能夠給1.6億的片酬,就代表着鄭爽有着足夠的演技來承擔,演技高就值得這麼多錢!
看到這裏,相信很多人都是會有一種感覺,果然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啊!對於鄭爽的人品是什麼樣的,大家心知肚明,而這些到現在還支持的粉絲,實在是難以想象其本質如何。
如果説這麼高的片酬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那麼的確是無話可説,但是在國家明顯已經出台了限薪令政策之後,雙方之間還這般行事,就已經是全部涉及到了無視法律的行為。
另外試問一下,有多少公司明知道存在限薪令,卻還是在自掏腰包地去幹這違法的行為呢?
而對於演技高就值得這麼多錢的説法,更是可以説是“一派胡言”,對於鄭爽的演技來説,到底是不是好,大家心中的判斷已經是十分明朗,而真的要説值得這麼多片酬的底氣,恐怕就是你們這些“龐大的”粉絲體系了。
簡單點來説,能夠讓鄭爽拿下這麼高的片酬,人家看中的,或許就是你們這一羣“自以為是”的韭菜!
另外,現在鄭爽走到這一步,很多還支持鄭爽的粉絲你們要知道,導致鄭爽現在“復出無望”並且有可能為此揹負“刑事責任”的根本,不是她的高片酬,也不是她的演技如何,而是她已經犯法了,偷税漏税這樣的行為,已經是觸犯了法律,這樣的行為,是洗不白的!
每個人都有着自己的偶像,而每個人也有着自己的夢想,或許這一切,在某個明星的身上大家找到了共鳴,但是我們是否應該知道“與何人為伍是正道”呢?
拋開一切不談,也不論鄭爽之前的行為人品和素質,單純就憑這一次的“偷税漏税”,這樣的劣跡藝人,就不值得原諒!而那些到了現在還執迷不悟的粉絲,你們真的該醒醒了!因為大家不原諒鄭爽的不是高片酬,也不是看到人家高片酬而紅眼,而是對於無視法律的人,我們都不應該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