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現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監,三是女子纏足。其中,娼妓和太監在國外也有,而女子纏足則是中國古代所特有的現象。所以,過去西洋人視中國人為“東亞病夫”的時候,總以中國男人的長辮子和中國女人的小腳作為中國愚昧、落後的象徵。
一、女子纏足的由來
中國女子纏足之風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説法不一,較常見的説法是,南唐後主有宮女嬪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嬪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着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以後,此風從宮內傳向宮外——有些人認為這就是女子纏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纏足就逐漸從宮廷推廣到了民間,到了宋朝末年,社會上還興起了一股“以大足為恥”的風氣。到了明代,女子纏足的風氣更盛,都認為這是時髦,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腳為媚男子之具。
可是,到了清代,卻禁止女子纏足了,因為滿族統治者認為這是一種陋俗。順治元年(1644年),孝莊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以後,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卻對女子纏足開禁,於是纏足又風靡全國,不僅漢族女子纏足,連不少滿族婦女也紛紛學樣了。
擁有“三寸金蓮”的小腳貴族女人
女子纏足以後,她的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體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還不大要緊,如果碰到小腳是萬萬不行的。中國古代有許多春宮畫,有的畫是男女雙方全裸交合,身體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從未見到女子裸露雙足的,即使在性交也穿着三寸金蓮鞋,可見這個地方是最大的隱私。
《金瓶梅》中描寫西門慶看上了潘金蓮,去求王婆拉皮條,王婆説:“她有沒有這個心思,實在不好説。你可到我家來吃飯,我請她也來,吃飯時你可以假裝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後俯身去撿,順勢捏一下她的小腳。如果她發作開來,老身也沒有辦法了;如果她不言語,這事就成了。”西門慶照此去做,結果成了。
女子纏足一直延續到20世紀的民國初年才逐漸禁絕,但是直到全國解放後,少數邊遠地區仍有存在。
二、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女子纏足當然是十分痛苦的。女子淪為娼妓,固然十分痛苦,十分悲慘,可是那畢竟是少數人;寡婦守節,埋沒青春,也只是一部分女子;而女子纏足則帶有更大的普遍性。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女子纏足是要蒙受極大痛苦的。據記載,女子纏足約從四五歲開始。講究的人家一般挑農曆八月二十四日這天給女孩裹小腳。清人顧鐵卿在《清嘉錄》卷八中説:“(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餈團,祀社,謂之黏團,人家小女子,皆擇是日裹足,謂食餈團纏腳,能令脛軟。”纏時先將腳拇趾以外的四趾屈於足底,用白棉布條裹緊,取其澀而不易松。等腳型固定後,穿上“尖頭鞋”,白天家人扶之行走,以活動血液,夜間將裹腳布用線密縫,防止鬆脱。到了七八歲時,再將趾骨彎曲,用裹腳布捆牢密縫,以後日復一日地加緊束縛,使腳變形,最後只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纏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大功告成。
在中華性文化博物館,展示了一個陶器叫“不倒翁”,實際上這是纏足女子的專用溺器。纏足幼女雙腳疼痛難忍,不能下地,白天有家人攙扶,夜間小便只有用這種溺器了。它的重心很低,放在牀上不易打翻,故名“不倒翁”——由此也可見纏足幼女的痛苦。
三、纏足和性有什麼關係
女子纏足是封建社會對女子實行性壓迫的重要表現之一,它和性慾及滿足男子的性興趣有很大關係。
男子既然要求女子為夫守貞,就要限制她的行動,不讓她對外多接觸,剝奪她和其他男子交往的機會,為此,纏足是一個“妙法”。《女兒經》上説:“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可是,女子纏足最直接的原因還是為了滿足男子官能的感受和性興趣、性要求。
一般來説,女子最能引起男子情慾的地方,並不是裸露在外的部位,而是掩藏的部位,例如隱藏在衣服內的乳房和隱藏在鞋內的雙足。古人認為,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憐愛。由於足小,走起路來娉娉婷婷、扭扭捏捏,也會使男子浮想聯翩,可以“晝間欣賞,夜間把玩”。
女子的小腳還是一種性感帶。對此,國內外一些學者從生理角度做過一些研究。有的日本學者發現女子纏足後,為了正常站立行走,兩腿及骨盆肌肉需要經常繃緊,所以,她們陰部的肌肉較緊,男人和她們性交,有與處女性交的感覺。清末的中國學者辜鴻銘説:“裹腳能使血液向上流,這使臀部變得豐腴性感。”他認為歐洲女子穿高跟鞋和裹小腳有異曲同工之妙。
古代有許多人,尤其是文化人,都是“拜足狂”,對三寸金蓮大加吟詠。例如宋代的蘇子瞻寫過一首吟詠女子纏足的《菩薩蠻》詞,被認為是最早歌詠女子纏足的詞: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處行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説應難,須從掌上看。
明代的唐寅也寫過一首《詠纖足俳歌》:
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荷脱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從別後,不見他,雙鳧何日再交加。腰邊摟,肩上架,背兒擎住手兒拿。
中國古代有些男子簡直可説是成了“拜足狂”、“金蓮癖”。在宴席上,有些男子常用女子的金蓮小鞋盛上酒喝,稱之為“金蓮杯”。以後,有些人乾脆把瓷酒杯製成三寸金蓮狀以“過癮”了。有些人還專門研究女子纏足,著書立説,還把三寸金蓮分為“九品”48種。有些地區還召開“比腳大會”,有些類似現代的“選美大會”選出“××小姐”等。
在這種對三寸金蓮如痴如狂的情況下,居然還出現了一些“研究”金蓮的專家,其中最有名的是清朝的李漁和方絢了。根據李漁的“研究”,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子的喜愛及方便愛撫。他認為三寸金蓮可以刺激男子的視、嗅、觸、聽覺,愛撫的方法用口有6種,用手有28種,用腳有4種,用肩有2種,用身體有4種,一共44種。然而,即使有不少國內外學者對三寸金蓮的生理分析是符合事實的,也是多麼令人噁心。它充分暴露了中國古代的男性為了滿足自己的性需求,把女性摧殘、扭曲到什麼地步!
這裏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在男權社會中,女子受壓迫和摧殘是全世界都有的普遍現象,可是為什麼女子纏足為古代中國所獨有呢?據一些學者分析,實際上,女子改變形體以求“美”(當然各個不同的民族對美有不同的標準)是世界上許多民族都存在過的現象。例如,非洲有些民族的女子以嘴大為美,於是設法把嘴唇拉長;有的以頸長為美,於是用環把頭頸墊高;有的以無牙為美,則銼去牙齒;歐洲中世紀的男女都以細腰為美,於是盛行束腰;目前西方女子較流行的高跟鞋,穿了走路娉娉婷婷、挺胸扭臀,也有與中國古代女子纏足異曲同工之妙。至於為什麼她們不纏足,而中國女子纏足,這可能與中國人崇尚纖巧的審美觀有關(唐代女子尚肥是個例外),也可能與中國男子特別強調妻子是“內人”,不應出遠門,而纏足則便於控制有關。凡此種種,都有待深入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