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書名中的“梅”字來自龐春梅,由此可見她是書中重要人物。她出場很早,但她的故事中最重要的部分,即是她貴為守備夫人以及與陳經濟離離合合的經過,都發生在書的末尾。這時西門慶已經身亡家敗,作者也顯出興致闌珊的模樣——他對生活的愛戀已表達過了,對西門糟蹋人生機會也惋惜過了。他寫春梅和陳經濟時,好象沒有了原先寫作的熱情。
本來,在作者的構想中,龐春梅一定是一位很突出的女性。她有一種自然的尊貴;作者曾用很清晰利落的幾筆,把她的特色很有力地勾畫出來。她不是書中最美或最聰敏的一個——在這些方面她未必及宋惠蓮。可是惠蓮不珍惜毛羽的,心中雖有節操,日常的行為太隨便了;她正相反,生下來就有傲氣與身價。那時她在西門府裏的地位,與玉簫、迎春、蘭香相等,四人是挑出來一起學彈唱的,但她總是鶴立雞羣,瞧那三人不起,罵她們貪吃愛玩,也罵她們好與僮僕狎混。她自己並不貪吃玩,有一回嫌沒有好衣服,象“燒糊卷子”似的,就不肯出門。至於男女之事,雖然她先後也失身於西門慶與陳經濟兩翁婿(都是潘金蓮命令的),但是教彈唱的李銘在第廿二回想動她腦筋,她馬上疾言厲色相向,使李銘十分狼狽。大抵就是這樣與生俱來的身價感,使吳神仙來西門宅看相之時,從一羣淫賤的媵妾之間,認出這婢女長着個貴相。
由於傲,春梅相當殘酷。她除了使李銘難堪,又曾因為申二姐不肯快快的為她唱曲子而把那盲女子臭罵了一頓,罵得非常惡毒(第七十五回)。另一方面,她對故主始終保持尊卑的關係。吳月娘在八十五回嫌她與潘金蓮狼狽為奸,叫薛嫂領她出去賣了,出門之時她卻依足禮法到月娘處拜別,因為最初她本是月娘房中的丫頭。後來她貴為周守備的夫人了,在永福寺重遇月娘,月娘慌忙想逃跑,怕她羞辱報仇,沒料到她不廢舊禮,拜見月娘,並送金飾給孝哥為禮物。這表示什麼呢?是她的奴性不改嗎?大概不是的,因為她不是個膽怯、保守的人;她的行為反映出很高的自尊心。平庸的僕婢發了達而重見破落的故主時,恐怕不會有這樣的把持的。
作者對春梅有很特別的愛惜,愛惜到偏頗的地步。他在前面大半本書中,完全不寫出她的淫行,雖然明白説出她失過身。在《紅樓夢》中《送宮花賈璉戲熙鳳》章裏,“脂評”説若是王熙鳳白晝宣淫明寫出來,就會“唐突”了“阿鳳”;現在我們的作者好象也不願要春梅公開出醜。這樣的偏頗在本書之中是很罕見的;作者對書中人物雖然很同情,但寫他們做壞事、傻事以及見不得人的事,卻絲毫不留餘地。
春梅起初既這樣受重視與珍愛,在末尾幾章中的描述自難免教人失望。她之貴為夫人,重會吳月娘,看見舊家池館,尤其是最後縱慾亡身,這些項目料想是作者心中早已定了的,而且都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可是寫得實在缺乏深度,而歸根到底是缺乏熱情。《金瓶梅》中人物死亡的情景,向來是很動人的,象宋惠蓮、李瓶兒、潘金蓮的死,我們都細論過;西門慶的死與死前那段日子裏跡近瘋狂的自戕行為,也用了萬鈞之力;現在春梅在全書完結最末一章中死去,死的經過僅用百數十字敍述,實在太草草。所以我們要猜想,作者寫完西門慶的故事後,已經興致闌珊了。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