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秦人在西陲住了老久,儘管一直在抵抗犬戎等異族,但他們的生活卻是一直處於和西戎雜居的狀態。當時秦周圍的戎狄部落,被司馬遷記錄下來的,大大小小有十幾個,包括西戎、犬戎、蕩社、亳、芮、彭戲、冀、小虢、茅津、大荔、義渠、綿諸等。秦靠遊牧討生活,與這些所謂的“夷狄”雜居,説穿了,他本身就是夷狄。所以《春秋·穀梁傳》把秦稱為“狄秦”,一口咬定“秦人,夷也”。不同的是,他積極地向中原的中央靠攏,而其他各族卻只會一味侵略和掠奪。秦與周邊戎狄這種既共處又鬥爭的複雜關係,使得秦的文化風俗打上了濃厚的戎狄的烙印。
秦建國之前,甚至在建國後春秋時期的三百多年時間裏,和諸夏各國幾乎沒有什麼往來,完全處於隔絕狀態。這種局面直到春秋末年的秦穆公,甚至是秦孝公時代才被打破。也許是因為秦世代忙於和戎狄爭鬥廝殺,沒有時間更沒有精力與東方國家打交道,也許是因為黃河橫亙中間,崤山南北綿延,阻礙了交通,隔絕了信息。不管怎麼樣,秦在文化方面幾乎沒有受到諸夏的宗法文化的影響,卻是一個鐵定的事實。
由於受戎狄習俗的影響,秦人的文化和風俗一直是原始的,素樸的,甚至可以説是野蠻的,他保留了大量的母系社會的痕跡。《商君書》中説得很變態:“秦人的野蠻在於他還沒有經過人文教化,老爸沒有老爸的樣子,兒子沒兒子的樣子,兩個人居然在一張牀上睡覺。”這在諸夏各國看來,簡直就是匪夷所思。《商君書》中還記載了更變態的:“兒媳婦給孩子餵奶的時候,竟然不避開公公,撩起衣服來就喂,把乳房袒露在外。”商鞅變法時有一條禁令,不準父子、兄弟住在一間房子裏。可見,至少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還沒有孝悌之道和男女有別的觀念,公公、婆婆、兒子、兒媳、小叔子,大家都睡在一張牀上。
男女無別,角色混亂,導致了秦人民風的開放。這可是真開放,從王室貴族到普通百姓都很放得開。秦宣太后,是秦惠文王的妻子,秦昭王的母親,曾經一度權傾朝野,統治秦國三十多年。但她又是一個私生活極放蕩的女人,簡直到了人盡可夫的地步。他的丈夫秦惠文王死後,身為太后,寡婦之身,卻和義渠戎王偷情淫亂,還生下了兩個兒子。這種事情在當時的秦國好像並沒有引起軒然大波和街頭巷議,史書中也沒有任何掩人耳目之辭。可見當時秦國的民風本就如此。宣太后還包養了一個情夫叫魏醜夫(美男子的名字中竟然有一個“醜”字,汗),每天上朝的時候都把他帶在身邊,還大言不慚地向庭堂上的大臣宣佈:“我死了,一定要讓魏醜夫給我陪葬。”宣太后以一國太后之尊,公然宣稱要情夫為她陪葬,這在史書的記載中也僅此一例。
不僅如此,奔放的宣太后在各種外交場合還公然拿男女苟且之事當例子。公元前299年,楚圍韓國的雍氏,韓國派使者向秦國求救兵。為了要挾韓國使者給秦國一定的好處作為出兵救韓的條件,宣太后説了一段雷死人的話:“我服侍惠王的時候,惠王把大腿壓在我身上,我感到很累,有點吃不消。但當他把整個身子都壓在我身上時,我反而不感覺吃力了,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姿勢對我來説比較舒服。要秦國幫助韓國,如果兵力不足,糧食不多,那可不成。解救韓國的危難,每天要花費數以千計的銀兩,我們這麼費錢費力,難道你們就不表示點什麼,就不讓我也爽一把?”(米蘭·昆德拉説,每一個女人身上都渴望有一個男人的重量。這個觀點也許是受了秦宣太后的啓發。)這估計是《戰國策》中唯一一個黃段子,但竟然出自秦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太后之口,可見秦國民風之開放。
秦宣太后的言行讓人聯想到後來秦始皇的母親趙姬,她先是與呂不韋私通相好,後來又有了情人嫪毐,但她把情人假扮為宦官,才敢帶入宮中淫亂,可見當時已有了忌憚。她與嫪毐也生了兩個兒子,但幾年後,有人向秦始皇告密。秦始皇不僅殺掉了這兩個孩子,還誅殺嫪毐三族,最後還把太后遷到雍以示懲罰。同樣是太后私生子,結局迥然不同,足見在商鞅變法初期,從太后本人到王公貴戚,並不在乎什麼婚外關係,大家夥兒也沒有什麼貞節觀念。婚外關係可以公佈於眾,寡婦生子也無可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