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黎姿下嫁“殘障富豪”,此後她把笑話變成了神話
6月9日,黎姿在個人社交平台上,曬出一組自己的户外健身照。皮膚緊緻,骨節分明,除了小蠻腰,還有背影。不提年齡,可能都想不起來,黎姿已經48歲了。
除了日常健身,她對護膚美容也十分地感興趣。6月7日,女神還參與了微博護膚超話,同大家學習分享對抗時間的經驗辦法。之所以年近半百還能這麼美,看來平常沒少用功。
如此用心地對待自己,無愧於“香港一等一美女”的稱號。什麼是內外兼修?跑步,護膚,爬山,泡腳,饒有興致地烹飪和烘焙。上得廳堂,下得廚房,幾乎滿足了你的所有幻想!
實話講,不只有你愛慕,娛樂圈的那些精緻姐姐們,比如劉嘉玲,蔡少芬,佘詩曼等,都經常會去黎姿的微博動態下方評論區,留言互動。這樣的黎姿,讓她們也很羨慕。
這一切,在今天看來,黎姿似乎永遠都是這麼光鮮亮麗,而不庸俗。然而,17年前的黎姿,又讓多少人心裏,暗戳戳地等着看笑話呢!
祖父母在世時,黎姿算得上絕對的白富美,但蒼天無情饒過誰。祖父母去世,父親被家族擠兑,自己跟隨父母離開家族,14歲就要出來打工。
從白富美的劇本,轉而變成勵志劇本。上孝父母,下顧弟弟,黎姿很優秀,也讓人憐愛。加上她姿色出眾,品質堅韌,香港的富豪們,都願意拋出橄欖枝。
很多人想不通,有那麼多有錢人,有願意給錢,也有願意付出真心,為何黎姿選擇的最終歸屬,卻是一個殘障人士,儘管對方也是個富豪。
2003年,對黎姿來説,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因為就是在這一年,她與馬廷強同遊,戀情曝光。後來下嫁給這位“殘障富豪”,此後她把笑話,變成了神話。
馬廷強何許人也,為何很多人覺得,黎姿是下嫁。原因只有一個,因為馬廷強雖然是富豪,但他腿腳不便,有些殘疾。這裏不提什麼“人不可貌相”,和之前遇到的相比,黎姿的確有更好的選擇。
提到黎姿的感情線,終究逃不過黃玉郎,香港著名漫畫家,有才多金,但比自己大21歲,有老婆。這讓黎姿一度站上輿論的風口浪尖,都説她是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
這個時候的女神黎姿,已經成為笑話。後來許晉亨也要追求她,只是黎姿沒有同意,再後來,黎姿經歷了牙醫鍾少甫,還有仁愛堂主席龐維新,都是紅塵過客。
直到2009年,她與馬廷強在澳大利亞註冊結婚,這位女神才如願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惜,在外人看來,她下嫁馬廷強,還不如當初接受許晉亨。
同樣是富豪,至少人家身體健全。可是啊,之所以當初在大家眼中成為了笑話,那是因為很多人都不瞭解馬廷強,更加不理解黎姿。
“他有多少財富,是否帥氣逼人,這都不是重點。我要的是他有足夠好的人品,足夠多的擔當,能夠引領我前進的人。”這是黎姿當年所説的話,言猶在耳,真實寫照。
馬廷強不是許晉亨,更不是黃玉郎,不像某些富豪仗着自己資產過億,就朝三暮四,紙醉金迷。結婚這麼多年來,馬廷強沒有一條桃色緋聞。
他雖然腿腳不便,但圈內人都叫他“跛豪”,這是對其能力的肯定,也是來自別人的尊重與欣賞。他對黎姿,從無二心,自始至終都一如既往。
黎姿也不是李嘉欣,她從小就自立自強,錢真的可以由自己去掙。她要的無非就是一個心安,要的是馬廷強的從一而終。
在這段無比穩固的婚姻感情裏,黎姿可以放心大膽地,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她不必變成豪門傳宗接代的生育機器,也不會淪為別人眼中的笑話。她用17年,把自己變成了神話。
48歲看起來卻像28歲,能做出好看又好吃的糕點,還有引以為傲的事業。沒有童年時期,家族爭遺產的紛擾,沒有再被當作是小三。
自己足夠優秀了,連那些至今還活躍影壇的同性大腕們,都樂意跟黎姿做朋友。黎姿名下公司上市的那一年,慶功宴上到場的嘉賓,不是商界名媛,就是娛樂圈有頭有臉的明星們。
一個人,從神壇跌落,只要幾分鐘。而打破世俗的偏見,從笑話到神話,大概就像黎姿這樣,需要十幾年。期間必然有諸多的不容易,但好在一切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