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性格有一部分是天生的,更多的是後天形成的。
而後天的重要影響因素就要説父母的教養方式了。
孩子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父母的態度決定的。父母對孩子是什麼樣的態度,孩子就會有什麼樣的表現。教養方式對孩子的性格形成、人格成長都是意義重大的。
很多父母對孩子的教養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是模糊的。我們經常會聽到有很多父母會説這樣的話:
“孩子還小,長大一點就會懂事了”。
“這麼小的孩子什麼都不懂,等他長大了再教。”
“管教孩子起碼要等他會説話了再開始嘛。”
……
好像有不少的人都認為,孩子在三四歲開始管教是比較合適的年紀。認為三四歲的孩子會説不少話了,也會講一些道理了,這個時候管教才會有效。
實則不然。
唐朝顏之推的顏氏家訓我覺得是很有道理的。
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驕慢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教婦初來,教兒嬰孩。
這段話的大致意思就是:
當孩子還是嬰幼兒的時候,他如果能看懂大人的臉色,知道大人是高興還是生氣,這時候就開始對他進行教誨。讓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叫他不做就停下來,等他長到好幾歲的時候,就可以省去很多竹板的懲罰。
孩子如果從小形成了某種習慣和惡習,等他長大了再去管教,就算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他也不會害怕什麼,反而會增加和大人之間的恨。
所以,管孩子一定要趁早。
趁早管教,那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呢?
在孩子能看懂大人臉色的時候就可以開始了。
什麼時候孩子能看懂大人的臉色呢?
有的孩子三四個月就能看懂大人的臉色了,有時候孩子調皮搗蛋,大人拉下臉的時候,他會知道你不高興了,就會收斂了。
該管的時候必須要管,要不然孩子的自控能力就會越來越差,會以自我為中心,繼而發展一些不好的性格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