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科技綜合報道】5月5日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衞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税務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藥監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就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規範和促進醫療美容行業發展提出一系列針對性舉措。一是堅持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底線,明確規定醫療美容服務屬於醫療活動,必須遵守衞生健康有關行業准入的法律法規。
二是着重強調跨部門綜合監管,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從登記管理、資質審核、“證”“照”信息共享、通報會商、聯合抽查檢查、協同監管、行刑銜接等多個維度同時發力,構建貫通協同、高效聯動的行業監管體系。
三是統籌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充分考慮醫療美容行業規律特點,在推進優化行業准入條件、提升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服務、強化信息公開和信用約束等多個方面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