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出現了一種新型的“4+2+1”家庭模式,此類家庭模式即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夫妻+孩子,六個大人“養一個娃”的家庭模式。這樣的家庭雖然能夠讓孩子從小被愛環繞着長大,但是這樣的家庭模式也有一個弊端,那就是家長們過於以孩子為中心,過於溺愛孩子。我們都知道過猶不及這句話,凡事都有一個度,如果超出了這個度那麼愛可能就會變成一種傷害。
六歲女娃超市貪吃,導購員卻遭孩子奶奶罵
楊楊是一個六歲的寶寶,週末的時候楊楊的奶奶便帶着她去了超市。恰逢週末,店裏正在進行店慶的活動,很多小零食都在進行試吃促銷的活動。
當楊楊看見試吃車上載滿了各式各樣的零食,便一直吃個不停。雖然導購員心裏很生氣但是她還是和顏悦色地對着楊楊説:“小朋友,這個是試吃的哦,只能嚐嚐的。”
楊楊的奶奶聽見了導購員的話竟然劍拔弩張的指責起來了導購員:“你放着不就是讓我們試吃的麼,一個小孩子能吃多少,你這麼大的一個人了竟然還跟一個孩子一般見識。就你的這種服務態度還指着能賣出去東西嗎?”説完之後就拉着楊楊走了……
其實,在生活中像楊楊奶奶這樣的家長有很多,他們經常會以“她還是個孩子……你個大人還和小孩子計較?”來回懟別人。“慣子如殺子”這樣的道理並不是沒有道理的,過分溺愛孩子並不會真的為孩子好。
過分溺愛孩子,堪稱讓孩子服用慢性毒藥
1.過分溺愛孩子會讓孩子變得“自我為中心”
家長寵愛孩子沒有錯,錯的是家長用錯了方式。一些被過度被家長寵溺的孩子們,他們習慣了自己的事情不用自己操心,因為他們知道家長會為他們大包大攬,他只需要“坐享其成”。
長期以往,孩子會覺得家長這樣對我,就是應該的,他們不會站在家長的角度考慮問題做什麼事都會以“自我為中心”,慢慢的孩子便會養成自私自利的性格,他們不懂得感恩,他們不能讓自己受到一點點的委屈。
2.過分溺愛孩子會讓孩子變成“巨嬰”
家長對孩子長期的包辦式的溺愛,會讓孩子不具備做事的能力,萬事都會依賴着父母,孩子缺乏獨立性。
被稱為“東方神童”的魏永康13歲考上了大學,17歲進入了我國的中科院,卻因為生活自理能力差被勸退了。魏永康在進入中科院後,自己的內褲自己的衣服都由他母親的代勞。甚至連吃飯都要自己的媽媽一口口“喂着吃”。正是魏永康的爸媽,他們對孩子的過分溺愛,讓孩子變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巨嬰”。
3.過分溺愛孩子會影響孩子的人際交往
家長對於孩子的過分溺愛,家中的大事小事都以孩子為中心,長期以往孩子就會認為自己就是最重要的,身邊的每一個人都要以自己為中心。可是當孩子邁出家門的那一刻,孩子就不再享受着“中心的光環”。在家中養成的大小姐、小少爺的脾氣只會讓人覺得難以相處敬而遠之。
可是被寵溺慣了的孩子會非常不適應這一狀況的轉變,他們會因為自己無法融入到集體中變得“搞破壞、目中無人”,孩子的性格也會由驕縱變成極端的“問題少年”,嚴重些還會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
4.過分溺愛孩子會影響孩子在社會上立足
社會不是庇佑孩子的保護傘,當從小被家裏人溺愛的孩子踏入社會,孩子會禁不起挫折,一點點困難也不敢獨自面對。
怎樣才是正確愛孩子的方式?
1.給孩子試錯的機會,讓孩子挫折
一個人的良好的習慣是從小養成的。當孩子兩歲的時候,孩子會對這個世界充滿着探索的慾望。父母還應該抓住這個機會,讓孩子從小事做起,慢慢引導孩子一件件小事如何去做,從而幫助孩子養成獨立動手的能力。
千萬不能因為孩子走路家長立即就將孩子抱起來,如果孩子摔得很嚴重家長可以及時處理,但是如果只是正常的沒有走穩家長還應該讓孩子自己試着站起來,我們不能“抱”孩子行走一輩子。
2.不以“TA只是個孩子”為藉口
很多家長當孩子犯錯的時候,都會先幫孩子找個藉口,久而久之孩子就會養成推卸責任的意識。為人沒有擔當。孩子犯錯不可怕,孩子犯錯的時候不僅是孩子學習的好機會也是家長教育的好機會。
3.不輕易滿足孩子的要求
我國著名的教育專家李玫瑾曾説過,孩子的要求家長應該避免輕易的同意,避免因孩子哭鬧耍賴的輕易妥協。
當孩子提出要求時,家長可以採取“3:1”的方式。即:當孩子提出一次,你滿足孩子一次。讓孩子不壓抑自己的想法同時還能夠和家長多加的溝通,讓孩子知道交流是一種有效的溝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