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接種服務規範》和《0~6歲兒童健康管理規範》是兩項保障兒童健康的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內容,要求各個社區和鄉鎮衞生醫院對轄區內居住的所有0~6歲的兒童進行定期的健康檢查和疫苗預防接種,系統觀察小兒的生長髮育和營養狀況,及早發現異常、及時進行科學育兒和發育促進指導。
2000年以後,我國兒童預防接種進入免疫規劃階段,能夠免費接種的疫苗種類越來越多,可預防控制的傳染病已達15種之多。隨着免疫規劃在保障兒童健康中的作用被大眾重視程度的提高,一些存在黃疸、熱性驚厥、癲癇、先天性心臟病等特殊健康狀態的兒童如何進行疫苗接種,成為了困擾兒童家長、兒童保健和預防醫生、兒科臨牀醫生多年的問題。近期,國家衞健委新發布了2021年版《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説明》(以下簡稱《説明》),在多年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這些問題做出了明確説明。
一、新版《説明》,這些常見疾病不再作為疫苗接種禁忌
1.生理性和母乳性黃疸;
2.單純性熱性驚厥史,癲癇控制處於穩定期;
3.病情穩定的腦疾病、肝臟疾病;
4.病情穩定的常見先天性疾病,如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苯丙酮尿症、唐氏綜合徵、先天性心臟病等;
5.病情穩定的先天性感染,如先天性梅毒、鉅細胞病毒和風疹病毒等;
6.對於其他特殊健康狀況兒童,如無明確證據表明接種疫苗存在安全風險,原則上可按照免疫程序進行疫苗接種。
二、新版《説明》,特殊兒童的疫苗接種原則
1.早產兒與低出生體重兒
胎齡小於37周的早產兒、出生體重小於2500g的低出生體重兒,如果醫學評估穩定並且處於持續恢復狀態,沒有需要持續治療的嚴重感染、代謝性疾病、急性腎臟疾病、肝臟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經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後實際月齡接種疫苗。
2.過敏
通常説的“過敏性體質”不是疫苗接種禁忌。對已知疫苗成分嚴重過敏或既往因接種疫苗發生喉頭水腫、過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嚴重過敏反應的,禁忌繼續接種同種疫苗。
3.免疫功能異常
免疫功能異常患兒原則上不能接種減毒活疫苗(補體缺陷患者除外),但是,可以接種滅活疫苗。
三、新版《説明》,兒童免疫程序時間節點
1.乙肝疫苗,出生後24小時內完成第1劑,1月齡完成第2劑,6月齡完成第3劑。
2.卡介苗, 3月齡內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劑、脊灰疫苗第3劑、百白破疫苗第3劑、麻腮風疫苗第1劑、乙腦減毒活疫苗第1劑或乙腦滅活疫苗第2劑,需在12月齡內需完成。
4.A羣流腦多糖疫苗第2劑,需在18月齡內完成。
5.麻腮風疫苗第2劑、甲肝減毒活疫苗或甲肝滅活疫苗第1劑、百白破疫苗第4劑,需在小於24月齡內完成。
6.乙腦減毒活疫苗第2劑或乙腦滅活疫苗第3劑、甲肝滅活疫苗第2劑,需在3週歲內完成。
7.A羣C羣流腦多糖疫苗第1劑,需在4週歲內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劑,需在5週歲內完成。
9.白破疫苗、A羣C羣流腦多糖疫苗第2劑、乙腦滅活疫苗第4劑,需在7週歲內完成。
10. 未按照國家免疫規劃規定推薦年齡完成劑次接種者,補種年齡由14歲延長至18歲。
本文由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青浦分院兒科主任醫師徐靈敏進行科學性把關。
“達醫曉護”供稿
編輯:周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