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菏澤的李女士(化姓)發佈短視頻稱,自己11個月大的孩子在菏澤醫專附屬醫院輸液,但藥品已過期了近8個月。李女士發佈短視頻稱,稱自己11個月大的孩子在菏澤醫專附屬醫院輸液時,孩子輸液的藥品已過期近8個月。李女士還表示,醫院説沒大事,並會賠償孩子後面幾天的醫藥費和檢查費。
在李女士發佈的相關視頻中,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該藥品名為“小兒電解質補給注射液”,藥品規格100毫升,生產於2018年12月14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3日,目前該藥品已經過期近8個月的時間。李女士再次發佈視頻稱,醫院院長拿來了禮物,但是並沒有提賠償的問題。沒過多久,李女士再次發佈視頻,稱孩子一直在發燒,持續在38.4°左右。
有媒體聯繫到醫院,醫院方承認,電解質補給液確實存在這個過期的情況。院方稱:“當時發現之後就立馬制止了,實際輸入的也就20毫升左右。”27日上午10時許,記者聯繫上菏澤醫專附屬醫院,工作人員表示,注射過期8個月藥品的情況屬實。目前,院方已第一時間對家屬進行道歉,並積極協商賠償事宜。
“目前,賠償問題還沒有達到完全一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醫院方面也在引導家屬通過法律途徑謀求相關的權益。對於孩子的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事發時孩子確實已注射20毫升的過期藥品,從事件發生後,醫院一直在密切觀察孩子的各種症狀,至今沒有發現任何異常反應。同時,工作人員還表示,2名涉事護士已停職處理。相關問題仍在進一步的調查中,醫院已成立了專門的調查和處置小組。
網友評論:護士有責任,但是過期藥品能存在於藥房並出庫才是最重要的吧,光停護士有啥用,深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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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山東一醫院給嬰兒輸過期近8個月的藥品,醫院:兩名涉事護士已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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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Y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