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寧寧:家庭教育中“陪伴”孩子更應注重質量
今天是國際家庭日,從5月9日至15日的這一週,也是我國首個家庭教育宣傳週。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家庭教育促進法》,首次以法律的方式界定了家庭教育的內容,提出了一些可供父母使用的家庭教育的方法。該法規定,每年5月15日國際家庭日所在周為全國家庭教育宣傳週。
網絡時代,家庭教育面臨哪些問題?相關部門如何對待“不合格”父母?家庭教育指導令是什麼?“家庭教育指導師”靠譜嗎?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家庭教育立法專家顧問苑寧寧接受了新京報記者採訪。
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家庭教育立法專家顧問苑寧寧。受訪者供圖
家庭教育普遍存在育人觀問題
新京報:你認為現在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苑寧寧:育人觀是現在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同時也是最大的一個問題,對於怎麼培養孩子,可能現在絕大多數父母還是側重於分數。
《家庭教育促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對父母育人觀做出了指引,但是要調整、提升或者是改善廣大父母的育人觀,僅靠一部法律或是短時間內,是沒有辦法看到立竿見影效果的,它涉及國家整個教育體制的調整。
新京報:之前你提到,《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亮點之一是呼應了“雙減”要求,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成材育人觀,不能強迫孩子違規去接受校外培訓,要保證孩子的休息權、娛樂權。“雙減”後,各地在排查過程中仍發現部分家長利用假期給孩子補課,怎麼看待這一現象?
苑寧寧:“雙減”政策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都規定了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要履行相應的注意義務,其不能違反規定,在節假日或休息時段補課。但在實踐當中,如果父母想盡各種辦法給孩子補課,的確很難發現。
要改變家長的育人觀,我覺得首先要大力宣傳這部法律,其次,包括學校的“家長學校”、社區的“家長學校”等在內的各類“家長學校”,在開展常態性家庭教育指導活動中要慢慢地灌輸科學的育人觀。另外,還涉及整個教育體制,國家這兩年也在進行探索調整,讓義務教育更加突出公益屬性、育人屬性,而不是教育的短視化、功利化。
如果長期大量的補課影響了孩子休息鍛鍊,從而引發身體健康、心理方面問題,這就值得廣大家長深思了,不要做出令自己後悔莫及的事情。
近兩年來,中小學生心理問題上升速度較快,而且成為我們國家青少年健康成長中非常尖鋭的問題。調查顯示,導致未成年人心理問題的誘因之一就包括家庭給予未成年學生的學業壓力。
每個孩子的特點、承受能力是不一樣的,家長在育人過程當中要深思熟慮,媒體也要呼籲廣大家長更看重孩子的均衡發展,不要等孩子出現心理問題再去補救,可能那時就會出現大家不願意看到的現象,或是難以補救的局面。
需求端未被激活,家長獲取知識主觀意願不足
新京報:除了育人觀外,家庭教育還普遍存在什麼問題?
苑寧寧:很多父母還存在家庭教育誤區,説自己沒時間陪伴孩子,他們認為陪伴一定要花很多時間,其實,家庭教育中的“陪伴”更應注重質量。
父母要學習與孩子互動交流技巧,才能形成高質量的陪伴。對於不同年齡段孩子,陪伴方式是不同的。比如,對於處於青春期的孩子,更多時候要以平等方式互動交流;對年齡小點的孩子,可以一起完成益智類的小遊戲;針對年齡更小、正在養成行為規則過程中的孩子,則可以制定共同的家庭守則等等,實際不難,但需要父母用心琢磨,主動學習。
新京報:家長想要學習互動技巧,有哪些途徑?
苑寧寧:目前,各個地方情況不太一樣。很多地方的社區會定期舉辦家長課堂,現在中小學基本都有家長學校,並定期組織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有的行政區設有網上家長學校,往往以公眾號或 App形式存在。北京大興區就有全區的家長學校,江蘇和浙江也有全省的網上家長學校,公眾號內容其實不限於當地人使用,這些公共資源家長都可以看。互聯網時代,給大家提供了可以便捷獲得家庭教育基本知識的途徑。
總體上看,雖然整體家庭教育指導資源供應並不充足,但是與家庭教育現有資源相比,最大的問題是需求端沒有被激活。父母不認為家庭教育重要,也不需要那麼多技巧,然後按照自己從父母那獲得的家庭教育方式教育孩子,包括沿用非常簡單粗暴的方式。另外,即使家長意識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獲取知識和服務主觀意願不足,造成分佈本不均衡的有限家庭教育指導資源也沒有得到有效利用。
家庭教育意識啓蒙,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實踐中,當親子關係出現嚴重問題、孩子出現嚴重問題的時候,家長才會意識到,原來是我的教育出了問題。此時,僅靠簡單的家庭教育服務指導已經解決不了,要涉及心理輔導,甚至心理治療,所耗費的時間成本、精力成本,以及對孩子造成的損傷,都是比較大的。
暴力家庭管教方式還可能導致孩子出現兩個極端:攻擊自己和攻擊他人。廣大父母還是應當主動學習家庭教育知識,防微杜漸。
家庭教育指導令已在全國層面鋪開
新京報:《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後,相關部門如何對待“不合格”父母?
苑寧寧:家庭教育指導令是《家庭教育促進法》賦予公檢法的一項權利和職責,公檢法在辦案中,如果發現家庭教育嚴重缺失或嚴重不足或是嚴重不當,可以根據情況向父母簽發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其接受一定時間的家庭教育學習和家庭教育指導。現在已經在全國層面鋪開。
不過,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問題,簽發了家庭教育令後,父母到哪裏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接受什麼樣的家庭教育指導?接受多長時間的家庭教育指導?全國各個地方的做法還不太一樣,有的地方簽發了家庭教育指導令後,操作執行方面遇到了問題。
新京報:這些問題都包括什麼?
苑寧寧:家長不配合,或者家庭教育資源缺失,家長沒地方可去。家庭教育指導令雖然是法院、檢察院簽發的一種令狀,但如果家長拒不履行,按照法律來説,也沒有直接的其他後果和手段約束父母。
新京報:是不是隻有家庭教育指導令這一種方式?
苑寧寧:簽發家庭教育指導令只是其中一種,如果父母存在嚴重的虐待或者是嚴重的家庭暴力,或者拒絕撫養孩子等情形,則直接構成法定的撤銷監護資格。
家庭教育令只是針對家庭教育中不當、缺失或者是嚴重失職,但又沒有達到撤銷監護資格的情形,其實質是給父母一個糾正自我問題,修繕家庭教育的機會。
“家庭教育指導師”靠譜嗎?
新京報:現在網上出現了“家庭教育指導師”的説法,“家庭教育指導師”指導家長帶娃靠譜嗎?
苑寧寧:現在市面上的家庭教育指導培訓良莠不齊,存在虛假宣傳、以次充好、收費過高等一系列問題。這些指導培訓,其專業性沒有相關制度保障,處於監管缺失狀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之後,如何監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目前,“家庭教育指導師”未列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中,國家人社部門正在研究如何就家庭教育指導師的職業做出相應的制度設計。
現在各個市場機構舉辦的家庭教育指導培訓以及所頒發證書,都不是官方認可的職業資格准入證書。就是説,它不是一種職業准入,而是一種技能性培訓,技能培訓證書證明你參加了相應培訓,但並不代表你具有從事家庭教育指導的資質。
所以,國家要對家庭教育指導師建立准入制度,而對於市面上個人或者組織舉辦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家庭教育促進法》也有明確規定,它只能堅持非營利性質,接下來,監管可能還要進一步跟進。
新京報記者 蘇季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