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兒
二胎政策開放後,年輕人的生育熱情沒有被激發出來,反倒是一些70後的人羣,生育慾望被喚醒,想要在邁入晚年之前,再拼一胎。不過,這裏有一個問題,就是年過四十生二胎,自己可以冒着高齡生育的風險,但是對家裏的其他子女不公平,因為他們可能要忙着幫父母承擔養育弟弟的責任。
我老家的鄰居,夫妻倆都已經40多歲了,雖然算不上高齡,但是年紀也不小了,按理説應該準備進入晚年生活,安安心心享受兒孫繞膝的快樂。可是,今年他們老夫妻有了生二胎的打算,原因是,女兒已經成家遠嫁,他們獨自在家很孤獨,想要再生一胎,身邊多個人陪。當然,他們的女兒聽説後,是不樂意的,上門質問,孩子生了,老兩口生病了,老了,孩子怎麼辦?老兩口理直氣壯地説:“不是還有你嗎?”結果,他們的女兒就質問他們:“我養你的孩子,誰養我的孩子?”這句話,直接讓老兩口語塞,紅了臉。
這件事情傳開以後,我聽有的人説當父母的自私,自己老了,還非要給兒女生一個“拖油瓶”,給兒女增加負擔;有人説父母可憐,有了兒女,生育權都被限制,想生不能生。但是,我個人覺得,年過四十想生孩子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在能力範圍之內,有些條件不滿足,生了自己和孩子都遭罪:
要説服家裏大寶支持
年齡大了想生孩子,不能一拍腦門,自己就決定了,應該問問大寶的意見。大寶是家裏的成員之一,即便是結婚了,父母生孩子也不是跟他沒有關係。尤其是父母年邁了,萬一有一個意外,家裏的小寶,大寶養還是不養,不養大寶要承擔道德的譴責,可能還要遭到法律的追責;養吧,大寶年紀輕輕,就要養小寶,壓力倍增。
父母和大寶商量一下再生小寶,不但不容易和大寶的關係鬧僵,增加養老風險,也避免了將來大寶和小寶關係不合,小寶受苦。所以,年齡大了想生孩子,最好説服家裏大寶支持。
有足夠的體力和財力
不論什麼年齡段生孩子,都要做好對他負責任的準備,給他做好最好的打算。孩子成年前,衣食住行不能發愁,生活上要有父母的照料。因此,生娃前,父母體力財力要充沛,不能苦了孩子。
如果父母年邁,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生下小寶,沒體力照顧,沒財力供養,不得不去求助大寶。相信應該沒有多少哥哥姐姐願意心甘情願當“扶弟魔”“扶妹魔”。
【話題討論:你覺得老了生孩子,要徵求大寶的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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