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想讓你的孩子現在受苦,將來他將不得不吃掉生活中所有的苦”。在過去,當物質生活匱乏的時候,當你出生在那個時代的時候,你必須吃很多苦。
現在物質生活已經改善,因為父母不想讓他們的孩子受苦,為了創造更好的生活,即使犧牲金錢,但是“嬌慣”真的好嗎?根據美國心理學家約翰 · 約翰 · 華萊士的約翰·羅傑·貝爾德,説,以愛的名義溺愛孩子會毀了孩子,這種愛會持續一生。
特別是在這三件事上,父母越是“狠心” ,孩子就越好,不願意只傷害他:
讓孩子哭,比不願意更重要: 都説“媽媽和兒子心心相印,媽媽和女兒心心相印”別人看到寶寶哭的時候不愛媽媽卻很心疼,不想讓孩子掉眼淚。還有一些家長會覺得不能溺愛孩子,不允許孩子哭,哭得更不能安慰。事實上,父母應該做的是,不要否認孩子的情緒,讓他們適度地發泄,並設法同情孩子哭泣背後的原因,而不是安慰他或立即制止他。
2.適度放手,比孩子的日常安排更重要: 出於溺愛的心理,在母親的眼中“孩子永遠是個孩子,永遠不會長大”.幾天前,我看到這樣一幕: 餐桌上有一對母女。孩子大概七八歲,但是母親仍然用自己的雙手餵養孩子,很難想象孩子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 在父母眼中餵養是正常的,但是從孩子的發展軌跡來看,大多數孩子在六個月大的時候可以吃補充食物,八九個月大的時候可以把食物放進嘴裏,一歲半到兩歲的時候可以用勺子吃自己的。如果兩歲的孩子還要餵養,他就逐漸養成了“不要為別人做事”的習慣,然後讓他自己吃飯會非常困難,所以更需要父母適度放手。
3.讓孩子做家務比縱容孩子更重要:,即使是簡單的家務活也能造就一個優秀的孩子。與其讓他過一種無憂無慮、享有特權的生活,讓他從小就嚐到人生的喜怒哀樂,不如讓他知道,好的生活靠自己的雙手,而不是什麼都不知道。一般來説,孩子到3歲左右就可以教他做家務,只是不能急躁從容易到困難,一步一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