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歲左右的孩子什麼事都讓媽媽做,不讓爸爸抱,不讓爸爸親親、不讓爸爸餵飯穿衣服,甚至不讓爸爸接近自己。爸爸一抱他或幫助他弄什麼東西,他就拒絕甚至尖叫着跑開。這是為什呢?答案也許和你想的不一樣。
相信很多媽媽都曾陷入過這種“媽媽困境”。
其實導致媽媽們陷入困境的是孩子的“爸爸排斥反應綜合徵”。
對於孩子為什麼會表現出這種症狀?一些心理學家解釋説:是因為幼兒與媽媽分離而產生的一種焦慮,截止到目前為止這種説法也得到了很多父母的認可。
不過這種解釋,在我家女兒身上卻行不通,因為我家女兒根本不存在和我分離的情況,反而她跟她爸爸之間倒是經常有間斷性短時間的分離。
沒想到這個疑問,在最近讀約翰·羅斯蒙德的《可怕的兩歲》時找到了答案,約翰·羅斯蒙德認為有“爸爸排斥反應綜合徵”的孩子一般都有着相同的特徵,而恰好我家女兒完全具備以下三種特徵:
01什麼樣的孩子普遍具有“爸爸排斥反應綜合徵”?1.大部分孩子都在2歲左右開始出現這種反應。
從孩子出生到2歲這段時間,父母扮演着孩子“僕人”的角色,這個階段的孩子完全依賴父母,無論是餓了、累了、尿了、拉了,只要發出信號,父母就會馬上來執行,幫他解決各種問題,這個時候孩子不會對父母有任何感激,他想當然的認為這是父母該做的,自己最大,是這個家的權威,但凡父母有點不配合,他就尖叫、拒絕甚至打滾撒潑。
然而等他們到了2歲以後,“僕人”就要起義了,開始給孩子下各種命令:諸如讓他坐下、站起來、把玩具收起來等等,這時的孩子無法迅速適應自己角色的跌落,於是開始反抗。有些父母不知道如何處理孩子的反抗,於是決定不再起義,繼續當孩子的“僕人”,圍着他轉,結果就只能是培養出令人討厭的孩子。
2.在家裏,孩子(不論男孩女孩)都普遍偏愛媽媽。
約翰·羅斯蒙德説介入程度低的養育方式促進孩子獨立性的發展,介入程度高的養育方式給孩子太多的權利,培養了他們的依賴性。
現在大部分的家庭裏,都是由媽媽帶孩子的,很多爸爸只是偶爾給妻子幫幫忙,所以在孩子的養育過程中介入最多的還是媽媽,由於媽媽的高程度介入,導致孩子越來越依賴媽媽,偏愛媽媽,所以什麼事情都願意讓媽媽幫忙做。
而對於爸爸這個像“影子”一樣的人,孩子摸不透、搞不懂他,也不知道如何去控制他,所以當他有事需要幫忙的時候,當然第一個先選擇他依賴的媽媽。
3.這通常都是家裏的第一個孩子。
作為家庭裏的第一個孩子,他不僅是父母關注的焦點,也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關注的焦點,可以説彙集萬千寵愛於一身,但是同時他的內心卻是孤獨的,沒有玩伴的生活,導致他更加依賴他的媽媽,尤其是那些經常由媽媽養育的孩子。
研究表明爸爸的陪伴能為孩子生命中的方方面面帶來積極的變化,諸如學校表現、同學關係等等,所以作為媽媽,要學會適時放手,讓自己成為一名“兼職媽媽”。
02如何成為一名“兼職媽媽”由於在孩子2歲之前,媽媽擔負了幾乎全部的育兒任務,所以想讓自己脱離“全職媽媽”的角色,還需要媽媽來發起,當然前提必須有爸爸做你堅實的後盾才可以。
1.減少為孩子做事的數量
在孩子2歲左右時,明確的告訴孩子:“寶貝,從今天開始,媽媽不會每件事都幫你做了,爸爸會幫你,爸爸幫你的時候你可以大哭大鬧甚至打滾撒潑,隨你怎樣,但是還是爸爸來幫你”!
媽媽從孩子2歲左右開始對其進行如廁訓練,同時教孩子自己喝水、自己拿東西吃、上牀睡覺,如果需要幫忙的話,誰離他近,就就幫他。例如他需要喝水,卻拿不到杯子,爸爸離他最近,那就爸爸把杯子放到他跟前,如果他不喝,那是他的問題,不用管他。
2.劃清界限
約翰·羅斯蒙德説:“如今的親子關係中,缺少界限是普遍現象”,不要誤會,我們這裏説的與孩子之間的“界限”,是指心理和情感上的界限。
每一位父母都希望孩子長大後成為一名獨立自主的人,缺乏獨立性的孩子只會變得任性、苛刻甚至忘恩負義,不尊重自己的父母。
作為媽媽,要在孩子兩歲左右時,與其劃清界限,告訴他讓他明白你不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你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間,從這之後無論孩子遇到什麼問題,先引導他自己解決,如果他無法處理時,再去幫助他解決(堅持誰距離孩子近,誰幫他解決的原則),引導孩子享受獨立自主、自娛自樂的快樂。
3.地位轉變
研究表明,婚姻關係穩固的家庭,養育的孩子在各個方面發展得也會更好。
所以女人,有了孩子後,一定要弄清自己的角色,孩子2歲前,由於其身心發展特點,我們不得不充當他的“僕人”,全身心為其服務,但是等孩子到了2歲之後,我們必須逐漸轉變角色,對孩子從“僕人”轉變為“權威人士”,從孩子要求你做什麼,轉變為你要求孩子做什麼,當然這期間孩子會反抗,哭鬧,但是你一定要堅持,因為等孩子到了3歲左右他就會視你為權威,也就是各位父母經常聽到的給孩子“立規矩”,讓孩子在這個過程中學會自我管理,逐漸養成自律的習慣。
所以女人在孩子兩歲後迴歸妻子及權威人士的角色,收穫的不僅僅是良好的夫妻關係,還能促進孩子在各個方面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