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聽話的孩子不是管出來的,而是父母做到了4點,很重要

由 敖學農 發佈於 健康

對所有的父母,都會遇到的一個難題就是孩子不聽話,不服管教。這似乎是無數父母的痛點,彷彿孩子天生就是來給父母找麻煩的,父母怎麼説都不聽。

實際上,聽話的孩子真不是管出來的。那我們該如何引導,輕輕鬆鬆養育你眼中的“聽話”孩子?優秀的父母一定要做好4點:

1、父母的育兒理念要一致

在孩子的認知裏,只有父母意見一致的要求才是必須無條件執行的。

當爸爸在管教孩子時,在當時的場景下,儘量不去插手,去質疑他的做法。有不同看法可以等他冷靜下來,再溝通。如果你插手,等於否定他教孩子的能力,他反而更想證明自己是對的,聽不進你的話。不如等事情過去了,再和他溝通。

育兒不是媽媽一個人的責任,爸爸有義務承擔起“父職”,成為媽媽忠誠的盟友,而不是“重在參與”。媽媽也不要先把爸爸淘汰出局,凡事互相協商、鼓勵,兩個人默契配合,才可能達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更好地養育孩子,是父母的共同目標,家人應該相親相愛,相互包容,別讓孩子成為激化夫妻矛盾的導火索。

2、語言上要更多的積極引導,而不是消極的命令

教育專家陳鶴琴説過:“教育小孩子,做父母的最好用積極的暗示,不要用消極的命令。”

積極的語言能讓個體帶來愉快體驗和愉快情緒,在家庭教育中,家長們用積極的語言與孩子溝通互動,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積極語言,就是俗話中説的“好話”。要多説、總説“我同意”、“我欣賞”、“我相信”、“有新意”、“有收穫”、“有提高”等積極的語言,禁説、不説“滾出去”、“不要你了”、“討厭”、“笨”“沒出息”等消極語言。

蘇霍姆林斯基説過:“父母的權利主要體現在鼓勵、指導和培養孩子們的良好行為,而不是經常的制止和糾正。這樣,即使有時家長不得不禁止些什麼,也很容易被孩子理解和採納。”

3、身教重於言傳

父母應當將管教孩子作為手段而非目的,如果出現偏頗,那麼家庭教育環節就會出現問題。而越是注重言傳,往往收效甚微,家庭教育中身教遠遠重於言傳。

有句話説的很好,三等父母用拳頭管孩子,二等父母用嘴巴管孩子,一等父母用行為管孩子。

身教重於言傳,當我們做好了自己,孩子自然也就跟着好了。讓孩子看着你在幹什麼所產生的影響,遠比給孩子講再多的大道理要更大,更深遠。

最好的教育方式是身教重於言傳。如果要孩子懂道理,家長首先要做得有道理。做得有道理,比説得有道理重要得多。

4、給孩子“試錯”的機會

當父母需要強烈掌控感的時候,就沒辦法給予孩子嘗試的機會,孩子無法完成他自己人生中需要學習和完成的功課。

我們家長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在相對安全的條件下,要給孩子試錯的機會,給他親身經歷的機會,讓他自己去親身感受去體驗了,他才會認可,他才會自己決定該怎麼做,對孩子來説這是享受一輩子的財富。

生命是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敢於給予孩子嘗試機會的父母都是內心強大的父母。

我相信父母對子女的愛是共性的,也是無條件的。在培養孩子方面,我建議父母的角色更多的是供給資源,讓孩子去試錯,把決定權交還給孩子,讓他用自己的方式來認識世界和自己。

我們有太多的父母一方面不捨得放手,一方面卻又埋怨孩子的不獨立。最刻骨銘心的教育,就是讓孩子自己去承受能承擔的後果,這種教育勝過千言萬語,勝過百計千謀。

父母的有效期最多十年,而3歲前,6歲前更為重要。願每位家長往後不會有遺憾,不會感嘆''早知道如此'',''當初我該如何對待孩子''。

父母的有效期最多十年,而3歲前,6歲前更為重要。願每位家長往後不會有遺憾,不會感嘆''早知道如此'',''當初我該如何對待孩子''。

美國精神病學家威廉·哥德法勃曾經説過:“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是要把孩子當成與自己人格若是你能尊重理解他的想法,尊重他身為一個人是和你一樣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也需要被尊重,理解,也需要在外人面前給足面子。而不是一個你帶在身邊的附屬物,你們的親子關係會很好,孩子大了也不會叛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