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和孩子講大道理的,多半是“低層次父母”,高層次父母這樣教

古語言有:“棍棒底下出孝子,黃荊條下出好人”。這種不打不成才的思想似乎根植於傳統教育之中,但如今講究科學育兒,很多家長開啓了“唐僧”模式,就是不停地跟孩子嘮叨、講道理。但似乎並沒有打一頓來的管用,尤其是在孩子無理取鬧的時候。那難道真要靠打嗎?那可是下策,我們聽聽李玫瑾教授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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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教授曾經在講座中表示,孩子12歲以後,嘮叨就變成了“垃圾”,很多青春期孩子叛逆、任性、難管教是因為3-6歲性格形成的關鍵期沒做好!由此可見,跟孩子嘮叨講道理,多半是低層次的父母,那一流的父母如何教娃呢?我總結了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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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6歲剋制任性,讓孩子知道發脾氣沒有用

李玫瑾教授曾在講座中表示,孩子3歲前哭鬧是因為需求沒被滿足,這個時候父母要多嘮叨,要隨時隨地的給予孩子關懷和愛,要施恩於他。3-6歲的時候,孩子已經開始有了獨立意識,哭鬧可能是有目的性的,父母很可能被孩子的哭鬧要挾,所以要立威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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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面臨孩子發脾氣哭鬧的時候,家長記住不妥協、不講道理、不理他這三不原則。抓住教育孩子的好機會,如果他因為不給他買玩具而滿地打滾,就把孩子抱起來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讓他肆意打滾。記住這個時候就一對一不要有多於的人出現,家長要保持冷靜,無視他的耍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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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孩子哭累了你稍微給孩子擦把臉,如果孩子看到你有心軟苗頭又開始哭鬧,你依然無動於衷。一定是平靜的看着他!孩子第二次的哭鬧完成以後,就會意識到哭也沒用。等孩子情緒冷靜下來以後,你開始用詢問的方式問孩子為什麼一定要玩具,你有什麼理由説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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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跟孩子強調,下次遇到這種情況你要跟我商量,如果你的理由能説服我,我就給你買。而父母要保證説服的頻率不特別高,不然這種教育方法就沒有用了。李玫瑾教授在講座中強調,一旦孩子在3-6歲形成了跟你商量的習慣,那麼青春期就更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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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3-6歲不能打、也不能講道理,而是冷靜地給孩子立規矩和規範孩子的行為。建議可以利用一些繪本故事,讓孩子瞭解什麼是好性格、好品質。這樣孩子犯錯了,也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正如蘇霍姆林斯基所説,任何一種教育,孩子在其中越少感受到教育者的意圖,他的教育效果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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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春期第一件事是閉上嘴,溝通點到為止

李玫瑾教授強調,孩子到了青春期父母第一件事要做的就閉上嘴。一個天天嘮叨的母親的話,自然在孩子耳朵裏就是垃圾。跟孩子要保持溝通,但要點到為止。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獨立意識,一定要從之前命令的語式換成你看着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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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與孩子的關係是平等的,與孩子溝通是用商量的。最好把孩子當成你的同事和朋友去相處。同時要給孩子參與家中大事的權利,這樣他會更有擔當。發現孩子的興趣愛好,鼓勵並且付之於欣賞,那樣孩子更容易和你成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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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孩子獨立性強、更在乎自尊、性意識覺醒。一系列的生理和心理變化,讓孩子的心理處於一個矛盾又危險的時期。這個階段的孩子非常容易幻想,因為現實經歷無法滿足幻想,所以很多孩子沉迷於小説、網絡之中。所以這個階段,父母應該藉助書籍去引導青春期的孩子,而不是嘮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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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發現一流的父母從來不説教也不打罵,但是在自己行為暗示中,不知不覺就把道理講給了孩子聽,就好像四兩撥千斤的太極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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