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起醫療糾紛引起網友廣泛關注,情況大致如下:一名小孩疑似嚴重感冒送某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嚴重肺炎,後在住院期間死亡。家屬隨即要求查封病例並參與到醫院調查瞭解到:
(1)小孩死亡前哭鬧不止。
(2)最後一次用藥記錄為注射“某鎮靜劑”。
(3)病例記載中護士注射上述藥品時無書面醫囑。
護士解釋稱當晚小孩哭鬧不止,於是護士按常規向醫生報告病情,醫生向護士下達口頭醫囑為“注射某鎮靜劑”,護士稱依口頭醫囑執行;但事發後醫生否認向護士下達過口頭醫囑。
就本案而言,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或醫院是否存在醫療過錯尚待查明,醫生是否説謊在所不論,但口頭醫囑在目前的醫療工作中卻是司空見慣,作為醫生治療方案的執行者護士而言,如何防範口頭醫囑帶來的職業風險則是今天討論的主題:
一、口頭醫囑
我們一般理解口頭醫囑為非書面記載或需要後記載的醫囑,因為缺少必要的載體,易於產生糾紛和推卸責任。因此對於口頭醫囑的適用具有嚴格的規定,即必須是在急危重症患者實施緊急搶救情況下或手術中方可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執行口頭醫囑。《醫囑查對制度》、《搶救工作制度》還對執行口頭醫囑有明確的操作指引,如《醫囑查對制度》規定“搶救患者時,醫師下達口頭醫囑,執行者須複誦一遍,然後執行,並保留用過的空藥瓶,經兩人核對後,方可棄去。”
二、口頭醫囑橫行
上述規則於醫生不可能不懂,於護士不可能不知,但現實醫療過程中卻經常在常規治療中出現所謂的“口頭醫囑”,我們認為其主要根源主要有以下原因:
1、醫療資源缺乏:醫生護士人員配備不足,日常工作繁忙,需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危重病人身上,醫生熱衷於對簡單治療行為採取口頭醫囑,忘卻了口頭醫囑的初衷,出現了其橫行的基礎。
2、錯位了護士與醫生關係:醫生和護士工作關係主要產生於西醫,兩職業相對獨立,沒有高低之分,護士應該是醫生的戰友而不是隨從。但在中國人日常生活觀念當中,往往會認為護士就是醫生的下級、隨從、助理,毫無疑問的聽從醫生意見,外行如此認為,但很多護士自己也可能這樣認為。正因為這種自然或不自然的認識以及醫療組織或多或少的重視醫生輕視護士,使得中國的護士在實務中很難去拒絕醫生的違規行為。
3、職業風險意識淡薄:面對“口頭醫囑”,護士的處境往往是兩難的,但最主要的還是護士職業羣體輕視了職業風險才出現本文開始的一幕。這其中尤以年輕的護士為主,初到單位,當醫生下達了不符合規則的“口頭醫囑”,不能拒絕也不敢拒絕,所擔心的事宜太多,而不得已放棄風險防範意識。
面對這樣的問題
給護士的建議如下:
一、養成風險意識,正確認識自己的崗位職責:採取適當的方式去拒絕醫生的“口頭醫囑”,切勿給醫生養成“口頭醫囑”的惰性,採取機會教育的方式去督促減少“口頭醫囑”的存在(尤其夜間值班護士)。如確實難以避免時,不妨讓醫生通過電話短信,社交軟件(微信、QQ等),發送口頭醫囑內容。
二、在聽取口頭醫囑或者執行口頭醫囑內容的時候,最好能拉上一名其他同事一併接受口頭醫囑,必要時向護士長報備即將要執行的口頭醫囑。
三、執行口頭醫囑的時候,最好能有兩名或者兩名以上的護士或者醫生在現場,特殊用藥或者自我感覺風險較高時必須通知醫生到場執行醫囑。
醫生和護士是關乎生命的職業,切實減少口頭醫囑,遵守醫療規範不僅僅是控制個人風險,最主要的是可以更好的保證患者安全,嚴謹仔細應當是護士也包括全體醫務人員共同的基本素質。讓大家共同努力,防止扯皮、防止個人風險、更要去幫助病患減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