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齡,給孩子創造“社交”的機會是每個媽媽都會做的,尤其是獨生子女的家庭,讓孩子和其他孩子一起玩可以鍛鍊孩子同他人交往的能力。所以,媽媽們就會邀請孩子的同齡人或者是朋友們一起來自己家做客。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難免會碰到孩子們爭奪玩具的情況,這個時候,媽媽們的處理就很重要了。
對於被搶奪玩具的一方:
首先,家長要有物權意識
物權意識是指每個人都有對自己的物品處理的權利,要尊重這種權利。無論是大人還是小孩。物權意識的敏感期一般會出現在2-3歲,這個時候孩子的自我意識開始加強,將這種意識投射到對待物品上就是:“我的東西都不能碰!”
這個時候,如果家長們覺得孩子沒有分享意識,而強制性地將孩子的東西送給別人,很可能引起孩子情緒的劇烈反彈。
鄰居家之子是曉琳。他14歲。他非常聰明和懂事。每次見到我們,他都會向我們致意,有時還會分享他做的東西。當我遇見曉琳的母親時,我誇口説那孩子很懂事。大發雷霆,但曉琳的母親並不這麼認為,然後開始抱怨我。她覺得自己越來越自私了。她不在家的時候沒有給她一個不想要的玩具。我問曉琳的母親,孩子真的不想要嗎?曉琳媽媽支支吾吾地説:“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好久不跟她玩了。我好久沒把她搬進櫃子了。”然後我問曉琳的母親是否徵得了孩子的同意?她也説不。看,其實孩子不是很自私,也沒有分享的意識,只是生氣的媽媽不尊重自己。
所以,無論什麼時候,我們都不能隨便處理孩子的物品。你覺得可能送出去了一個閒置的物品,那可能是承載了孩子的記憶,孩子是不願意分享的。在孩子不願意的情況下,將他的東西強行送人或者丟棄,對孩子的內心和情感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他會陷入極大的恐慌和沒有安全感中,父母幫助別人搶自己的東西;或者是覺得連自己的東西都保護不了,陷入懊惱和自責。
其次,和孩子協商
家長們如果要把孩子的東西送人的話,可以先和孩子協商,儘量讓孩子接受。採取鼓勵分享或者交換的方法,比如説這個玩具你已經不玩了,但是xx喜歡,我們可以把它送給更喜歡它的人。如果孩子不喜歡的話,就不要逼着孩子做了。
對於搶奪玩具的一方:
傳遞規則的概念
家長要給孩子傳遞規則理念,這是孩子教養的一種體現。平時在家的時候,就要規定好哪些東西是他的,這些他可以拿來用;哪些東西是不允許他碰的,這些他就不能觸碰,不僅是在家裏,在別人家做客或者是在公眾場所,這些也需要嚴格地遵守。
耐心引導孩子
有的家長會覺得孩子抱着其他孩子的玩具不鬆手,就覺得有點丟人,然後就會強制性地呵斥孩子,或者是以暴力的方式將孩子同玩具分開。最好不要這樣,而是要耐心地和孩子溝通,在平常也要幫助孩子樹立物權意識,這樣可以避免孩子以後沒有邊界意識,隨便拿別人的東西,還覺得我和她關係好,隨便用。
想想我們的童年有沒有過被父母搶奪自己的東西送給別人的經歷?那就不要讓孩子也和自己有同樣的心情,樹立物權意識,尊重孩子,是每一個家長應該要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