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3歲女孩當吃播被父母喂到70斤 誰來管管孩子的監護人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健康

  誰來管管孩子的監護人

  3歲女孩當“吃播”被父母喂到70斤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近日,“3歲女孩被父母喂到70斤做吃播”的相關視頻,在網上引發了輿論關注。

  從“小佩琪的一天”賬號發佈的一些視頻中可以看到,3歲女孩“佩琪”吃的東西不僅分量大,而且很多都是漢堡、炸雞等高熱量食物。事件在網上發酵後,平台對其視頻及賬號進行了封禁處理。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苑寧寧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説,對於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的職責和不得實施的行為,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作出了明確規定,既為人們如何履行監護職責提供了更為具體的指引,也為執法部門追究相關責任提供了更為明確的法律依據。

  “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出現違反監護職責的行為,比如對於‘3歲女孩被父母喂到70斤當主播’這樣的現象,應該怎樣糾正、追究父母的責任?草案二審稿還未作出相應的規定,對此應進一步加以完善,明確相應的監管部門和制度措施。”苑寧寧認為,草案在制度設計上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損害未成年人健康視頻已違法

  “3歲60斤胖妹吃飯幾秒吃完,根本不用大人餵飯,是要超過100斤嗎”“3歲60斤胖妹今天吃的青菜炒飯,還是吃那麼香,幾秒就吃完了”……

  在“小佩琪的一天”賬號發佈的多個視頻裏,經常會出現“3歲”“60斤胖妹”“幾秒吃完”“馬上突破100斤”這樣的詞語。視頻發佈後,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有的視頻播放量達50多萬次。

  儘管有不少網友提醒“佩琪”父母注意控制食量和飲食平衡,但“佩琪”父母仍然無節制地給她加餐,而且其中不乏漢堡、炸雞、烤肉這樣的高熱量食物。

  有網友質疑,“佩琪”父母靠孩子做“吃播”賺錢。對此,“佩琪”父母回應稱,孩子出生時就很胖,而且家裏條件不錯,拍視頻並不是以賺錢為目的,就是出於娛樂的心態。對於這一説法,網友並不買賬。8月24日,視頻平台回應,由於“投訴密度大,已封號”。

  按照《中國7歲以下兒童生長髮育參照標準》,“佩琪”的體重已遠超同齡女孩的正常標準。

  “佩琪父母這種錯誤的餵養方式,客觀上損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這與家庭條件好壞和是否故意無關,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錯誤和違法的。而且,他們還通過拍攝視頻的方式傳播了這一做法,可能會造成非常不好的示範效應。這與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立法理念是相違背的,從這方面來看,這種視頻屬於一種違法視頻。”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説。

  修法細化監護職責以提供指引

  苑寧寧認為,“3歲佩琪被餵養到70斤”這一事件,再次暴露出一些父母監護知識的缺乏和監護職責的缺位,也證明了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時加強家庭監護這一立法思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對監護職責進行了細化,從監護人應當履行的職責和不得實施的行為兩個方面,分別進行了列舉加概括的規定。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張雪梅説,草案二審稿對監護人的職責作了更為細緻的劃分,明確了未成年人人身、財產監護的具體內容,以未成年人的生存、發展和受保護為出發點,確定了與此相關的各方面職責,有利於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以前,很多父母不知道自己監護的初衷和邊界,不知道哪些行為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而法律也沒有作出特別具體明確的規定,沒有充分發揮相應的指引作用,也無法給執法提供明確的依據。對於這些問題,草案二審稿都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解決。”苑寧寧説。

  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和糾正措施

  苑寧寧認為,儘管草案二審稿對監護職責作出細化,但對於違反規定後應當採取的措施,還缺乏完善的制度設計。

  “針對這種違反監護職責的行為,草案二審稿並未明確介入的具體部門。同時,對於承擔責任的方式,撤銷監護資格應當是萬不得已時的做法,而在沒有達到撤銷監護資格的條件下,應當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來幫助、督促、強制父母改變這樣的錯誤行為?目前來看,這方面的規定仍然需要法律進一步明確。”苑寧寧説。

  朱巍同樣認為,對於父母錯誤的監護行為,不能寄希望於父母自己去改正,而是應該有明確的部門介入。應當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時進行相應的制度設計,確保監護人能夠改正錯誤的監護行為。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家庭教育是監護的核心組成部分。與事後的督促和改正相比,事前的教育更為迫切和重要。

  “應當加大對於家庭教育方面知識的宣傳,讓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意識到監護職責的相關內容。目前來看,很多監護人都不知道自己監護職責的邊界,經常是違法而不自知。因此,加強這方面的法律宣傳是非常緊迫的。”苑寧寧説。

  一旦監護人未能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致使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遭到損害,此時就應當有一套能夠迅速啓動的反應機制,來及時對監護人的錯誤行為進行干預。

  苑寧寧建議,可以明確公安和民政為主管部門,並要求兩個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當監護人未能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時,公安部門應當儘快出警,民政部門應當儘快介入。這樣既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也能形成監管的合力。

  “在具體措施方面,可以明確民政部門以監督者的角色對父母進行監督和支持,如果真的嚴重到了一定程度而父母仍未改正其行為,就可以由公安機關依法對監護人進行訓誡,並依法採取罰款、拘留、撤銷監護職責等措施。”苑寧寧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