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因為警車髒民警被關禁閉引熱議
12月16日,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回覆上游新聞記者,證實網絡上傳播的民警柴成軍因警車太髒被關禁閉屬實。
官方稱,關柴成軍禁閉是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和《公安機關實施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以及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的情況。
因警車髒被關禁閉 確實是太髒了
網帖:警車“髒亂差”,民警被關禁閉
12月15日晚上7時36分,網友“@如皋老貓”貼出了開封市公安局關於對鐵塔分局社區警務大隊教導員柴成軍採取禁閉措施的督查通報,並配發了通報的全文。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該通報是微信或短信界面的截圖,時間顯示為11時26分。通報稱, 2015年12月14日上午,鐵塔分局社區警務大隊所屬的豫B3226警車在解放大道上行駛,車況髒亂差,嚴重影響了當地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
經核實,該車當日由鐵塔分局社區警務大隊值班出警用,負責人是社區大隊教導員柴成軍。
督查支隊核查清楚後,督促鐵塔分局對柴成軍採取禁閉措施,並責令鐵塔分局局長王巍、政委盧超傑向市局黨委作出深刻檢討並報督查支隊。
另據《河南商報》9月21日報道稱,2015年以來河南全省各級警務督察部門禁閉民警79人。
官方:根據規定給予柴成軍禁閉一日措施
16日下午,開封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給上游新聞(爆料熱線:17702387875)發來《的回覆》。
回覆稱:2015年12月14日中午,開封市公安局鐵塔分局豫B3226警車在解放大道執行勤務,車輛外觀“髒亂差”,且保養不到位。
回覆同時強調,“近日,開封天氣晴好,並沒有因天氣和自然環境等原因造成車輛污髒、不便清洗的情況。”
督察支隊表示,警容風紀、警車管理是公安機關形象的組成部分,人民警察應自覺遵守維護,文明、規範執法執勤。12月9日,公安機關專門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執法執勤警車要保持外觀乾淨整潔,加強管理維護。
警方給上游新聞的回覆中,並未對12月9日公安機關為何專門下發通知做出解釋。
回覆稱關禁閉是有根據的。“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和《公安機關實施停止職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以及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的情況,給予鐵塔分局民警柴成軍禁閉1日的措施,以警示教育隊伍,嚴格內如管理,規範勤務,切實維護公安機關形象。”
熱議:網友爭論警情與警貌,孰輕孰重
警車不洗警官就要被關禁閉?該起事件引起網友熱議,反對與質疑居多。
@千鈞客提到:第一,關禁閉有嚴格規定,開封公安是否涉嫌違規執紀濫用職權?第二,天氣有變化,工作狀態的警車一定比局長專座髒,關禁閉更髒!第三,少做表面文章,多考慮一線民警實際!
有網友甚至用調侃的口吻模擬接警電話,並質疑是警情重要還是警車是否乾淨重要:“喂!110嗎?我們這裏出人命了,你們快來呀!”“好的,我們馬上洗車。”“洗啥車啊?人命關天!”“警察形象也很要緊,你能不能叫罪犯先等一會兒,我們洗好車馬上就來,一定!”
支持開封警方這一作法的網友則認為,對此不宜過分解讀,甚至造成誤讀。因為,“既然是國家配發的警車,就有義務保持警車乾淨,工作忙、出警多都是藉口。實際情況是每個人都開、每個人都不管,只能説這個單位內務管理水平太差。關禁閉沒有什麼不妥。”
也有網友站在中立的角度理性分析。@無敵餅乾姐就表示:1、當地警車管理有沒有太髒關禁閉的規定?有就認,沒有就申辯。2、警車髒到被通報的情況,可見內務管理鬆懈,該緊一緊了。3、沒有圖片或者調查報告,不知是真的髒得過分還是督察查得過分。
上游新聞記者發現,同樣在熱傳此事的微信朋友圈,有網友透露:“這個車髒被關算正常。因為我前天見了這輛車,確實是太髒了,‘公安’倆字都看不見了。”
律師:警方在認定情節上值得商榷
北京著名行政法律師張新年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爆料熱線:17702387875)採訪時表示,禁閉是為制止、查處警察嚴重違法違紀行為,預防事故,對違反紀律的警察在必要時採取的行政措施。
《公安機關實施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中明確了在警察發生了5種行為,且不聽制止,可能造成惡劣影響的,才可以對其採取禁閉的措施,柴成軍的行為不在此列。
張新年認為,雖然該《規定》有兜底條款,即“其他有必要採取禁閉措施的”,但開封市公安局督查支隊以“車況髒亂差,嚴重影響該市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為由督促鐵塔分局對柴成軍採取禁閉措施是否達到了兜底條款中“其他有必要”的程度,在情節認定上值得商榷。
延展:警察什麼情況下才能被關禁閉
公開資料顯示,關禁閉是公安系統獨有的一種紀律懲罰措施——對於違反紀律的警察,最多可以被關禁閉7天,但關禁閉不計入當事警察的檔案中。
1998年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實施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指出關禁閉的六類情形:1、違抗命令,不服從指揮,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2、涉嫌泄露公安工作秘密或者為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3、威脅、恐嚇、蓄意報復他人的;4、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5、酗酒滋事,擾亂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的;6、其他有必要採取禁閉措施的。
2013年9月公安部補充:面對羣眾危難不勇為;酗酒滋事;進夜總會娛樂等三種情況也被納入。
還有許多適用關禁閉的情形,散見於公安部的各種禁令中。如公安部過去出台的“十條禁令”、“八條禁令”、“五條禁令”、“六個嚴禁”;這些禁令到達地方後,在各地公安機關衍生出了更多適用關禁閉的詳細規定。
而在成文的規定之外,各地公安機關還會針對轄區出現的熱點案件,臨時性地對涉案警察採取關禁閉措施。
小禹:違反了什麼制度?
cici豬:確實是太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