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德國、日本、韓國特約記者 青 木 許黛如 夏 雪
編者的話:閲文平台與網文作者之間的“鬥爭”仍在發酵:5日,網文作者在多個社交平台自發舉行“斷更節”抗議不平等合同,大量網友聲援;6日,閲文召開作家懇談會稱改革舊合同,免付費模式由作家選擇。這場關乎國內眾多網文作者生存的版權風波,也反映出我國網絡文學的日益壯大。在歐洲和日韓,網文作者的生存現狀又是如何?他們與各國網絡平台具體面臨怎樣的版權和收益之爭?
德國:仍希望迴歸紙質書
在歐洲,網絡不僅是網絡作家的主陣地,許多傳統作家也藉助網絡推銷作品。據德國《焦點》週刊報道,德國書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德國電子書銷售同比增長兩三成。德國柏林文學研究學者尤塞夫松告訴《環球時報》記者,許多不知名的作者通過網絡走紅後,或與文學平台簽約,或自己出版電子書在亞馬遜等平台銷售。比如,德國女作家依娜·克爾納用“自助”的方式在亞馬遜平台上出版了魔幻愛情題材作品《月光傳奇》——從封面設計到文本上傳,都是她一人包辦。該作品共售出1500本,此後出版的續集銷量也不斷上漲。
德國網絡作家收入究竟有多少?多位網絡作者告訴記者,如果與平台簽約,平台會給予每本書籍5%至20%的版權費用;如果是自助出版,網絡作者一般可分得20%左右的出版收入。不過具體到手的收入往往要打個折扣。比如一本售價15歐元的電子書,按比例作者可以從自助出版服務提供商處收取每本3歐元的分成。不過加上校對費、設計封面費、郵寄給媒體評論副本費、運營費、網絡推銷費等,算下來作者每售出一本的盈利僅佔10.7%。由於歐洲許多國家要求電子書與紙質書價格相同,此舉雖然可以保護網絡作家的權益,但也會束縛電子書銷售,導致許多讀者更傾向買紙質書。此外,已有知名度的作家在網絡平台發行新書雖可保障獲得更多的收入分成,但也會面臨違約等問題。
在歐洲網絡文學平台上,只有特定類型的電子書才有銷路,比如魔幻故事或偵探小説這類消遣性的“速食書籍”。許多歐洲網絡作家更青睞未來能出版紙質書,傳統出版社仍是首選。儘管如此,越來越多的傳統作家在疫情中開始嘗試網絡出書。柏林作家蒂爾曼·蘭姆斯泰特通過網絡平台,每天給訂閲他新作《明天更多》的讀者發送部分章節,訂閲最後一日讀者便可獲得完整版。著有《發毯編織工》《耶穌的攝像帶》等暢銷書的德國科幻作家安德烈亞斯·艾希巴赫,也準備把新作先在文學平台上出版。他認為這種形式更環保,出版速度更快,還可以及時與讀者互動。
出版服務提供商BoD去年對歐洲八國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網絡作家銷售的書籍數量越來越多,他們也更擅長利用社交媒體進行推銷,傳統作家也應向網絡傾斜。尤塞夫松還告訴記者,網絡作家如今也越來越全球化,比如許多歐洲網絡作家簽約中國文學平台。
日本:兼職寫作難出頭
比起傳統紙質書,網絡作品更能收穫爆發性的關注度。在日本,網絡文學被稱為“新文藝”,近些年湧現出許多人氣小説投稿網站,網站註冊會員多在百萬人以上。在網絡發表作品門檻並不高,一些家庭主婦都加入“碼字大軍”。為了吸引作者投稿,日本許多網站設有文學競賽,好評作品將獲得高額獎金,還有機會被出版為實體書。不過日本網絡文學受眾較窄,據統計,讀者過半數為青少年——因為能免費閲讀,無需太多投資。筆者在調查中發現,日本普通作者大部分是出於興趣愛好兼職寫網文,更新慢或停更等都有可能。很多作者認為,只有作品獲得出版社青睞或被影視化,才有出路。但這條路並不好走,本職是醫生的網絡作家津田彷徨稱:“近些年網絡作家的存在感大為提升。但真正靠寫網絡小説存活下去的作者並不多,專職寫作根本無法生存。”
受少子化、老齡化等因素影響,日本傳統出版業遭遇寒冬,實體書的印刷、發行和版税面臨更為嚴格的把控。傳統作家生存尚且不易,網絡作者的生存狀況更是不容樂觀。村上春樹、東野圭吾等暢銷書作家每年收入能達上億日元(100日元約合6.6元人民幣),但普通日本作家的收入通常為100萬至300萬日元左右,這種收入在日本僅能維持基本生活,因此寫作在日本又被稱為“吃不飽飯”的職業。網絡作家都渴望作品能被影視化,但其實原作者獲得的版權費也並不高。據《日經娛樂》報道,一部幾十億日元票房的大熱電影,原作者表示“只拿到100萬日元的版權費”。該事件曾引發業界廣泛關注,認為作家收入太低。而新人作者不僅連談版權費的權利都沒有,甚至存在一分錢都拿不到的情況。
韓國:面對現實,“哭着接受”
韓國網絡作家現狀也不容樂觀。韓國紙質書價格一般在1.5萬至2萬韓元左右(1000韓元約合6元人民幣),而網絡小説1個章節的價格僅為100韓元。為了吸引更多讀者,韓國各大閲讀平台紛紛推出“等就免費”促銷模式——讀者只需等待12或24小時,即可免費閲讀參加促銷作品的新章節。然而在大部分平台上,參加“等就免費”活動對作者來説是沒有收益的。平台為吸引讀者大力推行的免費活動,實際上是通過減少作家原本的收益金額而展開。
按照規定,韓國網絡作家在完成連載後將從平台方獲得付費閲讀部分的收益。這部分收益中,平台拿走的手續費也不少。以KakaoPage平台為例,如果該作品被指定為“等就免費”推廣活動,平台將拿走收入的45%作為佣金;剩下的55%中,出版社(代理商)還要與作家分成,一般出版社與作家按3∶7、4∶6或5∶5的比例分配。因此,作家最終的收入只佔總收入的1/3左右。從事網絡小説4年的金作家大吐苦水説,平台和出版社分走的收益太多,大部分作家連創作內容收益的一半都拿不到。
即便不滿,作家們也不得不接受這樣高額的手續費。首先,大部分閲讀平台不是直接與作家簽約,而是通過中間代理商即出版社來簽約,作家的直接收益由出版社來分配。其次,參加“等就免費”促銷仍是大部分網絡作者較大的收入來源。網絡小説作家韓先生説,“如果不參加活動,作品很難獲得流量和曝光。即使平台和出版社抽成定得過高,大家也只能哭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