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日曝光的明星傅藝偉[微博]涉毒案件,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遠建議,明星涉毒涉黃要有相應更細緻的制裁措施,“禁演期”長短可以視情節輕重而定,累犯不能容忍,對於“初犯”可考慮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
馮遠認為,對涉毒涉黃明星制裁是必要的,但如果他們真心悔改,社會應給予機會,不能因為犯過錯“一棍子打死”,從此再不能以正面形象公之於世。“藝人尤其是青年藝術家能成為明星,需要付出艱苦勞動,也是需要各方呵護。”
網易陝西省漢中市手機網友 ip:123.138.*.*2016-03-03 02:19:30 發表不當明星還可以做普通人嘛!怎就不能一棒子打死?
五王爺 [網易江蘇省蘇州市網友]:2016-03-03 02:17:40 發表什麼叫禁演期,直接結束他的職業不就行了麼
二吉 [網易北京市網友]:2016-03-03 06:57:49 發表行業准入是有必要有終身禁入的,否則人無敬畏之心
seabluebaby [網易北京市網友]:2016-03-03 09:59:26 發表估計是這位大哥身邊有人涉及這方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