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閲文”集團新管理層: 免付費模式由作者選擇
閲文集團“合同門”事件,因網絡文學作者在社交平台自發舉行的“55斷更節”而達到高潮。他們反對閲文所謂“免費政策”,並就合同中著作權的歸屬條款進行質疑。這一事件是4月底閲文集團的高管團隊集體離職引起的。
5月6日,閲文集團新的管理團隊啓動了“系列作家懇談會”,就網絡文學生態、創作環境優化以及近來備受關注的“作家合同爭議”等商業規則領域的問題展開了深入討論。明確著作人身權歸屬作者、財產權的收益規則,免付費模式由作者選擇。
事件
閲文集團領導層“大洗牌”
4月27日,在“龍的天空”這個專供網絡文學作者發帖的“網文江湖”BBS論壇上,有網友爆料閲文集團領導層“大洗牌”。當天下午5點,閲文集團宣佈管理團隊調整,現任聯席首席執行官吳文輝和梁曉東、總裁商學松、高級副總裁林庭鋒等部分高管團隊成員榮退,辭任目前管理職務,吳文輝將調任非執行董事和董事會副主席,梁曉東和其他高管將會擔任集團顧問。同時,董事會委任現任騰訊集團副總裁、騰訊影業首席執行官程武出任閲文集團首席執行官和執行董事,騰訊平台與內容事業羣副總裁侯曉楠出任閲文集團總裁和執行董事。
吳文輝在內部郵件中稱,今年是閲文集團成立的5週年,也是起點中文網的18週年,作為創始人,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終於成年了。而在這一刻,就像許多“父母”一樣,我們既要陪伴“孩子”一起成長,也要適時地往後退一步,學會放手,讓“孩子”開啓新的人生歷程。
原高管突然“光榮退休”,讓龍友們進一步猜測:他們的離職是理念上與騰訊不和,騰訊主張免費,而他們主張收費。
爭議
質疑閲文合同涉嫌“霸王條款”
4月29日,網名“小僧無花”發佈帖子稱:“剛到手的新合同中出現‘聘請’兩字……”此後,在知乎、微博等社交媒體貼吧上,有網絡文學作家列舉了閲文新合同裏的一些“霸王條款”,比如:“作者創作的書,直到作者死後50年,版權都歸閲文所有”;“作者和閲文不再是合作關係,而是受閲文委託創作的,著作權屬於閲文”;“作者雖受閲文的‘聘請’,但雙方並非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作者不享受閲文集團福利”;“合同簽訂後,閲文享有作者下本書的優先權。如果作者發新書,在其他平台發佈,需要首先通知閲文,如閲文沒有簽約意向,才能在其他平台發佈”;“合同簽訂後,作者得到的是扣除運營以後,讀者付費後‘淨利潤’的分成”;“閲文擁有作者所有賬號的支配權”;“閲文對作者作品不滿意,可由閲文方面找他人續寫原作”等內容條款。
知名編劇汪海林在5月2日13時33分,通過其個人微博發文幫網文作者爭取權益。他稱,“新合約裏,作者是平台的委託創作者,而委託創作的費用從廣告分成等收入裏分,並明確雙方合作不屬於勞動法範疇。是不是屬於勞動法管的範疇應該由法律説了算……”
知名編劇高璇也在發微博聲援,呼籲拒絕籤“霸王”合約。一時間,網絡文學作家們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台上發起了斷更倡議,以斷更(停止更新)的方式,抵制閲文集團推出的作者權益縮水的新合約,並將5月5日定為“斷更節”,部分網文作者以斷更作品的方式來維權。
收入
月更20萬字稿費4000元
一位在閲文旗下起點女生網寫作的網文作者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她一個月更新20萬字的網文,獲得近4000元稿費,“每天坐在電腦前更新”。
這位作者還透露,最近騰訊出了微信讀書,很多讀者都去免費閲讀了,這直接影響到網文作者的付費閲讀訂閲率,“免費讀書一出來,訂閲量就掉的厲害,尤其是對我們中下層作者來説,這就斷了我們成為‘網絡大神’作家的夢了”。
據2018年網絡文學作家收入排行顯示,截至2018年國內主要網絡文學企業的駐站創作者已達1755萬人,日均更新8000字,有“人形碼字機”之稱的“唐家三少”以1.3億元斬獲第一,連續6次奪榜首;位居第二的“天蠶土豆”也獲得1.05億元的版税。但高收入網文大神畢竟是少數,由於作者數量增長過快,新加入的兼職作者較多,數據顯示月收入高於5000元的作者佔比僅為15.4%,過半網絡文學作者月入低於2000元。
回應
“授權權限分級 把選擇權交給作家”
對於網文作家的質疑,5月6日下午,閲文集團新任CEO程武、總裁侯曉楠、總編輯楊晨等新管理團隊與多位作家參加了首場作家懇談會,就網絡文學生態、創作環境優化以及近來備受關注的“作家合同爭議”等商業規則領域的問題展開討論。
程武和侯曉楠認為,作家是閲文平台的根基。內容生態不只是閲文的,更是屬於作家的。4月27日的管理層調整就是希望通過聯動包括騰訊在內的廣大行業合作生態,不僅繼續鞏固擴展付費閲讀,為IP的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同時通過更多資源支持新模式探索,為更廣泛的作家創造更多元的回報。作家的收益和創作環境的提升,是健康生態的保障。
2019年啓用的合同在近期收到了大量的反饋和批評,引發風波。事實上,這是多年來的歷史遺留問題,也是一個商業規則的問題。網絡不少傳言將其誤讀為管理層實施的新政,剛剛接任的閲文集團新管理層在懇談會上直言,這些傳言都是誤讀,新團隊不可能在4月27日剛接手,就在28日不瞭解具體情況下推出新合同或任何新動作。
對於最受關注的“著作權”條款,作家普遍指出有不合理和不近人情之處。程武明確表示,事實上,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兩部分。著作人身權,是作者不可轉讓、不可剝奪的權利,屬於作家獨有,閲文絕不會通過任何方式分享或獲取這種權利。對於包括改編版權等各種衍生權利在內的著作財產權,將會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為作者的授權匹配對應的權益。
“對等是根本原則。我們也感謝很多作者對我們的信任,願意把作品授權給我們進行推廣和增值。”程武進一步説道,“同時,也考慮到作家羣體廣大,具體到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未來我們會考慮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選擇,對授權權限分級,把選擇權交給作家。”對於現有合同中著作權授權、免費模式下的分成權益、作家福利和打盜版等方面,程武表示,已經明確了修改方向,更具體的修改將在系列懇談會和作家調研後確認,並在一個月內推出新版合同。
關於付費和免費模式,侯曉楠坦言,“目前關於免費閲讀的機制還在討論中。付費閲讀肯定要繼續鞏固並且做大,而未來在考慮免費模式時,也會有明確的作家收益。同時,需要為付費和免費規劃不同的作品內容庫,匹配不同的產品渠道及對應的收益體系。當然,無論哪種模式,都由作家自主選擇”。
總編輯楊晨表示,“包括全勤獎、半年獎等由閲文首創並已經運行多年的作家福利,不會取消。同時,我們將聯動更多資源和平台,不遺餘力拿出更多舉措狠打盜版”。
在這次閲文“合同門”事件中,多位作家發聲稱遭到人身攻擊。對此,參與閲文懇談會的作家表示,真正的作家要的是理性協商與積極改變,不是網絡暴力。閲文集團新管理層也向作家們鄭重表示,目前已經有證據顯示,網上的多起作家被威脅事件的背後是有組織的造謠和煽動行為,閲文將堅定地和大家站在一起,堅決反對網絡暴力,必要時將依法採取法律行動。
專家
網文寫手整體未形成著作權人主體意識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授李林榮表示,網文寫手已被作協、出版、社會羣體等行業管理機構相繼確認為文藝創作者,但在網站運營者和出資方的認識中仍然只是網文產業加工鏈中的操作工。這與網文行業的崛起確實是依賴了平台支撐有關,也是網文寫手在已獲得作家名分之後,尚未從整體上形成著作權人主體意識,只能通過接受網站合同來維持自己人在圈內狀態的一個慣性局面。
正在修訂中的著作權法草案,給網文作家強化著作權人的身份感提供了契機。如閲文的合同條文應此情勢作出相應修改,不管付費機制如何調整,也不管頭部尾部作者,在以著作權為標的的合同表述中都應享有著作權人的法律地位。從支持依法行事的角度,對此,關心網文行業的朋友都應予以支持推動。
但如果不是涉及一般意義上的著作權,而只是涉及某一具體作品收益、某一IP的衍生權利,或者是網站在著作權合同之外,對不同層次作者進行類似崗位聘任式的分流管理和分級待遇評定的合同,那就與著作權無關,用聘請等字眼也無不可。
一次買斷筆名和整個著作權的賣身契,絕對是霸王合同,不合法理,對多年來社會各界對網文行業的引導、培育和扶持,也是一種公然的消解,必須抵制。
如果是細化作者羣的管理,並建立更完善的明文規則,那就是網文企業內部管理方式的進步,值得肯定。本組文/巨熙 統籌/滿羿
供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