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喜歡陳奕迅的人一定對這首《富士山下》不陌生,林夕寫的詞總是那麼質樸。多少人親歷日本,看着富士山就沉醉了,但不管有多愛,就像歌詞所唱,沒有人能將它私有。但實際上,它本來就“物有所主”,而這個主人並不是日本國。
是的,這座被認為是日本地標的富士山是日本政府租來的,不屬於國有土地,日本政府每年都要支付天價租金給富士山的主人。恕小編孤陋寡聞,這次真的是漲知識了!
日本の聖嶽
富士山是一座活火山,不過它已經休眠很久了,説起日本很多人都會想到它,所以富士山被日本譽為“聖嶽”,一定程度上象徵着國家,就連傳統的詩歌裏都經常出現富士山。
有人説,去日本旅遊一定要去看看富士山,因為聞名不如見面。每年三四月櫻花盛開,富士山頂的積雪尚未融化,雪山與櫻花同框,那種美好已經不是能想象的了。
至於登山就只能到七八月,這時候的富士山積雪剛剛融化,氣温特別適宜登頂,有興趣的話還可以徒步,沿途看看山邊的雲層。而山頂上有一座淺間神社,那就是富士山的主。
富士山の私有
其實富士山歷史上就是私有的,最初是歸於江户幕府的德川家康名下的,後來德川家康把富士山轉贈給了淺間神社,並在山頂上設立神社來供奉神靈。
直到明治維新以後,富士山被收歸國有,這樣才叫日本國的象徵性地標嘛(當然一直以來都是)!但是到了二戰之後,日本政府把國有化的私人土地都歸還給國民,除了富士山,可能是因為富士山的地位太重了吧,日本政府也難以割愛。
不過淺間神社有膽識,在跟日本政府協商之下,富士山總算在2004年迴歸(這失而復得的快感~)。只是彼時的富士山已經對外開放旅遊業,為了對富士山進行維護,日本政府每年都會給淺間神社支付天價租金(其實就是維護費啦~),富士山那麼大,所謂的“天價”,自行想象吧~
也許有的小夥伴也是第一次知道這個事實,畢竟像這樣的地標性土地私有化,在咱們國家是基本不存在的。但是富士山私有並不影響人們去觀賞它的美,這才是最大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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