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中國十大懸案 96南大碎屍案的真相
一樁發生在20年前的兇殺案日前引發多方關注。前天,微信“老南京”發表文章《20年前轟動一時的“南大碎屍案”,今天起正式成為懸案》指出,今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屍案”20年追訴期的最後一天,殺人兇手或將就此擺脱法律約束。
南大碎屍案成懸案 案件難查啊
對此,公安部刑偵局昨天下午發佈微博明確表態,對南大碎屍案永遠追查到底。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查詢時也發現,“老南京”已將相關文章刪除。
案件是否已過追訴時效
值得注意的是,這篇網絡熱傳的文章,除了回顧了案發事實,還列舉刑法條文指出,“南大碎屍案”已達20年,經過該期限的犯罪將不再追訴。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追訴時效是指按規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其中,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訴時效期限為20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已經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不過,很快也有質疑聲音提出,儘管的確有“20年追訴期”的相關規定,但對“南大碎屍案”並不適用。
媒體援引江蘇省公安廳有關人士的話指出,一起命案發生後,殺人兇手將屍體隱匿,沒人報案,公安機關也不知有兇案的發生,因而沒立案,這種情形才適用20年追訴時效。“南大碎屍案”是這些年來影響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機關當時就已立案偵查,雖然20年過去了案件也沒有偵破,可並不意味着該案已經超過追訴時效。
公安部刑偵局表示追查到底
按照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昨天下午,公安部刑偵局就發佈微博明確表態,對“南大碎屍案”永遠追查到底。
公安部有關人士指出,追訴期是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對於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機關已在偵查案件,警方必將依法追查到底,絕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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