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美國CDC頒佈的針對遊輪復航的指令

10月31日美國CDC頒佈的針對遊輪復航的指令,分析公司評論如下:

CDC的有條件的郵輪恢復航行指令取決於四個階段的計劃執行:

1)在美國水域為船員建立病毒檢測實驗室;

2)以模擬試復航來測試遊輪運營商遏制新冠病毒風險的能力;

3)對滿足特定要求的遊輪進行認證;

4)分階段恢復正常運營。

​10月31日美國CDC頒佈的針對遊輪復航的指令
認證

當遊輪運營商執行了模擬航行並建立了病毒測試實驗室後,無論CDC是否強制要求,認證過程還需注意以下事項:

• 航程長度限制:

認證過程要求遊輪運營商不得航行或提供超過7天的行程。CDC有權根據需要縮短航程。

我們有理由認為,復航初期遊輪航線應是私人島嶼的短航程,但是,航程長度仍取決於這部分認證過程仍然有效,這可能會對航程通常較長的高端豪華遊輪的航線產生影響。

​10月31日美國CDC頒佈的針對遊輪復航的指令
• 檢測

關於是否在登船當天或登船前1-5天對乘客進行病毒檢測已經過多番討論。

CDC似乎認為並指出:“遊輪運營商必須根據CDC的技術要求或命令,在登船當天和下船當天對所有乘客和船員進行實驗室病毒檢測。”

對該命令的簡單理解意味着,就像在歐洲一樣,登船前必須對乘客進行檢測。

但有趣的是,健康復航專委會則認為,雖然登機日檢測是有益的,但它並不能替代在航行前幾天乘客離家出行前的測試。

公眾調查結果

CDC還公佈了公眾調查結果摘要。 75%的調查受訪者主張在疫苗之前重新開放遊輪業,而25%的受訪者則主張遊輪復航應等到疫苗之後。但是,接受調查的受訪者贊成有條件的重新開放遊輪,其中有85%的支持乘客戴着口罩,74%的乘客支持在登船前進行測試。

​10月31日美國CDC頒佈的針對遊輪復航的指令
形成共識

經過數月有據可查的討論之後,CDC和遊輪公司終於達成了共識。儘管CDC強調了政府對行業監督的必要性,但其職責卻與行業自身的健康復航專委會的建議相呼應:兩者之間的差異是可以互通的。

此外,與之前CDC發佈的停航指令相比,此次並沒有很多負面語言, CDC甚至表示:“一些遊輪公司為應對COVID-19所採取的措施是令人鼓舞的。”

按照CDC標準,這確實是一個很高的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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