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時評丨熱氣球旅遊亟須補齊監管和規範短板

東方時評丨熱氣球旅遊亟須補齊監管和規範短板

國內的載客熱氣球旅遊在加速發展,多地推出“繫留飛”或“自由飛”體驗項目。但近期接連發生兩起熱氣球墜亡事故,讓乘坐熱氣球的安全問題引發擔憂。專業人士認為,安全事故暴露出載客熱氣球在監管和行業規範上的缺失,目前一些熱氣球項目存在盲目上馬的苗頭,沒有考慮到地貌、氣象條件等適配度。(1月24日《工人日報》)

事實上,熱氣球從體育項目成為旅遊項目以來,安全事故就從未間斷。早在2012年,新西蘭惠靈頓附近,一個載滿乘客的觀光熱氣球升空後意外碰到高壓電線,導致失火墜落,11人全部遇難。同年,搭載32人的熱氣球,在斯洛文尼亞首都附近遭遇風暴起火墜毀,致4人喪生。而在國內,除了近期兩起事故外,此前桂林、西安等地也發生過,導致不同程度的傷亡。這些慘痛教訓告訴我們,熱氣球旅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美。

熱氣球旅遊項目,確實能為景區聚集人氣,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以至於各地形成了盲目上馬的趨勢,有的甚至成為了“網紅”打卡地。但不容忽視的是,不少景區對這一“網紅”項目缺少安全評估,缺乏配套設施,也沒有完善的安全措施。比如為了節約成本,一些景區購買缺乏資質的熱氣球、聘用無資質的飛行員,為事故埋下了隱患。

儘管中國民航規章體系CCAR-91部《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規範了民用航空器的運行,但適用範圍不含繫留熱氣球;體育總局頒佈了《熱氣球運動管理辦法》,但只適用於熱氣球訓練、競賽等活動,載客旅遊不屬於此範疇;民航局發佈的《熱氣球運行指南》對乘客安全須知進行了強調,但未對地面保障人員的技術要求等提出明確規範。

可以説,熱氣球旅遊項目在監管和規範上基本處於空白,這無疑給了事故可乘之機。此外,這一項目運營的具體管理,也存在權責不清的問題。直到現在,人們不知道安監、旅遊、體育、民航等幾個相關部門,到底該誰來主管這件事。有的環節是民航局,有的環節是體育部門,還有的屬安監管轄,多頭管理易造成“都管都不管”的狀況。

熱氣球被稱為“安全的航空器”,這是以嚴格監管和規範操作為前提的。以事故為鑑,相關部門應儘快為熱氣球旅遊項目補齊監管和規範短板。一方面,針對熱氣球旅遊項目出台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包括對項目運營的管理、“繫留飛”以及地勤人員的管理、培訓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和規範。另一方面,嚴把項目准入關,指導運營方制定完善的運行管理制度,並加強檢查督導,及時發現和查處問題,適時組織排查整治。

對於景區管理者來説,要充分考慮與熱氣球項目的適配度,而不是盲目上馬,急於用所謂的“網紅”項目來招攬遊客。創收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只有真正把安全做實做細,遊客才敢放心坐上去;安全沒有保障,再火爆的“網紅”項目也會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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