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路不走非踩城牆?糟蹋遺址的“任性遊”得管管

有路不走非踩城牆?糟蹋遺址的“任性遊”得管管

在遺址上“滑滑梯”,於城牆上踩“小路”……據報道,近日在元大都城垣遺址公園,不少遊人不顧“請勿踐踏攀登”的提示,爬到土城牆上吃喝玩鬧,讓人極度反感。

元大都公園依土城牆遺址而建,是珍貴的歷史遺蹟,也是周邊居民日常閒逛的好去處。但感悟歷史也好,親近自然也罷,都要講文明守規矩,另闢蹊徑、肆意踐踏,實在煞了風景。更何況,古蹟本身就很脆弱,破壞後很難恢復原貌。元城牆遺址之於北京,代表了特定歷史時期的城市風貌,我們不能任其被毀於“腳下”。

説起來,類似現象並非孤例。保護文物説了這麼多年,違規行為仍屢禁難絕,有打閃光燈狂拍敦煌壁畫的、有攀爬損毀未開放“野長城”的、有在古董文物上刻字留痕的……究其原因,一是一些人沒有邊界意識,壓根兒不清楚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更不清楚自己的任性舉動,於文物而言將是不可逆的災難。二是一些人明知不對,但出於炫耀心理,總想用點什麼手段證明自己“到此一遊”。無論破壞規矩者是何種心態、何種動機,最終傷害的是古蹟,折損的是文明。

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就拿土城牆遺址來説,立起“請勿踐踏攀登”的指示牌給人提醒是必須的,但總體手段還是不夠硬,不足以對人產生懲戒威懾。在這方面,管理方需要下點功夫、動點腦筋。更關鍵的是,還得通過法律念好緊箍咒。目前,從《文物保護法》到《刑法》,都對破壞文物的行為作出了明確界定,相關現實案例也不少,前有三人在八達嶺長城牆磚上刻字被記錄在案,後有遊客進圓明園遺址區踩踏被行政拘留。這些都是鮮明的警示:不以為意、糟蹋破壞,突破的是法律紅線,只會吃不了兜着走。

一件文物,萬千世界。文物遺蹟是歷史留給我們的寶貴風景。動真碰硬、珍惜維護,才能讓其代代傳承下去。

圖片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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