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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是每一個人的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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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國家公園研究院院長楊鋭:

“國家公園是每一個人的國家公園”

隨着首批5個國家公園的正式設立,國家公園也逐漸進入百姓的視野。人們越來越關注,國家公園究竟是怎樣的一種新鮮事物。

針對國家公園的內在價值、中國國家公園制度設計等方面的相關問題,新京報記者對話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景觀學系系主任、博士生導師,清華大學國家公園研究院院長楊鋭教授。

楊鋭表示,中國國家公園建設起點高,後發優勢明顯,建設快、面積大,挑戰多,保護生態“最嚴格”。楊鋭指出,通過國家公園建設,進行全面深化改革,從而能夠建立起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的體系。“國家公園實際上是每一個人的國家公園,也是每一代中國人的國家公園。”

中國國家公園具有三大特點

新京報:中國的國家公園具有哪些特點?

楊鋭:中國國家公園體制建設在起步階段就具有起點高和後發優勢明顯的特徵。

主要有三大特點。第一是快,從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到2015年開始試點,2017年《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出台,再到2018年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到2021年第一批5家國家公園正式設立,只有8年的時間。

第二是大,5個第一批國家公園保護面積23萬平方公里,涵蓋我國陸域近30%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超過美國60個國家公園之和。

第三是難,土地雖然是公有制,但實際上從西部往東部,集體土地的佔比越來越高,如何在集體土地上建設國家公園,實際上也是一個挑戰。

新京報:國家公園具有哪些價值?

楊鋭:國家公園實際上是每一個人的國家公園,也是每一代中國人的國家公園,所以它的價值非常大。我認為起碼是在三個層面,首先最基礎的價值是它的生態價值,第二層價值是文化價值,第三層是精神價值。

其中生態價值又分為內在價值或非使用性價值,和使用價值,也就是生態系統服務價值(乾淨的空氣、潔淨的水源、氣候調節、水源涵養等)。

黃山、泰山、長江、黃河、三江源等它本身就在那,是中華民族世代傳承的自然遺產,不因人的存在而存在,這就是它的內在價值。

另外,我更想強調國家公園深層的精神文化價值和教育美育功能。創立國家公園,既是生態建設,更是文化建設,特別是我國曆史悠久,山河壯麗,有着豐富燦爛的山水哲學和山水文化,繼承和弘揚這份珍貴的自然文化遺產,這是我們的特色所在,也是貢獻所在。對於個人來講,當你在一個國家公園裏完全被自然所震撼的時候,你的認知會發生變化,你會深刻領會到你和自然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體會到馮友蘭先生所説的“天地境界”。

新京報:國家公園與傳統的風景名勝區有着怎樣的區別?

楊鋭:如果大家認為國家公園就是個景區,就只有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這其實是矮化了國家公園。在景區裏,我們只是一個消費者的身份。但在國家公園裏,我們是一個完整的人,是一個大寫的人,是一個有獲得也有付出的人,是一個有能力去關心大自然、愛護大自然的人。

新京報:中國的國家公園,資源保護和遊憩利用,哪方面為主導?

楊鋭:中國國家公園體制建設的基本目標是“生態保護第一”。從目前各種已出台的文件來看,中國的國家公園可能是世界上在保護生態方面“最嚴格”的國家公園。

但是,我們要防止將“生態保護第一”誤解為“生態保護唯一”,防止將生態保護絕對化、極端化和簡單化,否定國家公園在“生態保護第一”前提下所應兼容和所能兼容的其他功能,例如基於全民公益性所開展的適度的“國民環境教育和生態體驗”、社區可持續生計活動等。

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新京報:在自然保護地快速發展的過程中,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生態保護與民生髮展之間一直存在矛盾,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楊鋭:中國是在1956年出現“自然保護區”,改革開放之後又出現各種不同類型的“自然保護地”。但那個時候沒有頂層設計,或者當時頂層設計的需求還沒有出現,所以不同的部門從自身出發建立了各種保護地,就產生了部門之間在空間和管理上的重疊與衝突,但我認為這實際上也是一個歷史發展的必然。

以前存在的系統保護效率上比較低下,所以通過國家公園這一新生事物,通過這個“模範生”或者“學霸”,示範帶動其他類型保護地,進行一個全面深化改革,從而能夠建立起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的體系。

新京報:在保護範圍、保護方法與保護標準上,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有什麼區別?

楊鋭:在保護範圍上,國家公園保護的是大面積、大尺度的生態系統,它可能是若干個生態系統的組合,而自然保護區實際上是以某一個生態系統或者是物種為保護對象,所以它的面積會比國家公園小。保護的科學方法兩者基本一樣,只是國家公園因為大,面臨的問題更多、更復雜。

保護標準上,國家公園將來會有《國家公園法》,它是國家公園治理的基本法律依據。在此基礎上,我們提倡“一園一策”,並建立包括國家公園保護、監測、管理、巡護、遊憩、建設等內容的技術標準體系。健全國家公園資金保障機制,建立國家公園人事管理制度,制訂國家公園的申報制度、嚴格保護管理制度、特許經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為國家公園建設提供製度保障。自然保護區有《自然保護區條例》,它從定性上屬嚴格保護區,主要用於科學研究和監測,嚴格限制公眾遊覽和休閒活動。

新京報:具體到國家公園內部的空間利用關係,會是怎樣的安排?

楊鋭:在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地都要把人類對自然的干擾減少到最小,這是一個基本常識。在生態保護第一的前提下,在內部可以開放5%左右的地區,來進行自然教育和生態體驗,以及統籌兼顧原住居民(在國家公園裏居住兩代人或者居住40年以上的)的生計需求。

“保護第一,人與天諧”最重要

新京報:國家公園正式建立後,所有權與管理權屬性會發生哪些變化?

楊鋭:《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中,明確國家公園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過渡期可委託省級人民政府代為行使,條件成熟時,逐步過渡到、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這個表述是準確的,也是可行的。

新京報:在自然資源所有權、資源管理、保護管理以及資金保障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是怎樣劃分的?

楊鋭:中央和地方以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為基礎進行權利劃分,在資源管理上,誰是產權所有者誰就有相應的權責。在保護上,以國家公園管理機構為基礎,進行統一且唯一的管理。同時,資金保障也根據所有權劃分,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的國家公園,支出由中央政府出資保障,委託省級政府的,由中央和省級政府根據事權劃分分別出資保障。

新京報:地方還有把國家公園變為“經濟發動機”,或者視為爭取投資項目的機會嗎?

楊鋭:建立國家公園要解決的不是經濟發展的問題,是生態保護的問題,因為國家公園的內部是禁止建設區,是生態紅線區。當然,國家公園作為吸鐵石,它可以帶動周邊的地區發展。

新京報:有專家認為,國家公園制度設計中也應對代際公平尤其是社區公平予以足夠重視,你怎麼看?

楊鋭:中國人多地少,沒有像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那麼大的荒野地和無人區,在中國建設國家公園,處理好與社區原住居民的關係、建立社區共管機制,比其他國家要複雜得多。

如果不是原住居民,適當進行生態移民是可行的。原住居民的話,如果和國家公園整個生態保護目標相沖突,可以採取衰減的方式,在國家公園外部建立一些更好的生活設施,鼓勵大家自願搬遷。不宜強制搬遷的,可以採取以時間換空間的方法。

新京報:你曾就建立完善中國國家公園治理體系的原則、目標和路徑提出建議,你覺得其中最重要的是哪一點?

楊鋭:在國家公園裏,自然和人的關係是最重要的關係。一方面,這種關係不是完全平等的關係,自然排在人前面的,實際上是要人去順應自然,要尊重自然。另一方面,在生態保護第一的前提下,需要統籌社區的生計,併為作為國民福利、高水平的自然教育和遊憩體驗提供機會。我希望中國國家公園的建設目標是“保護第一,人與天諧;全民共享,真善美生”,“保護第一,人與天諧”是最重要的一點。

新京報記者 劉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