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賓館”不能無人監管

“無人賓館”不能無人監管

張濤

無人經營,通過線上預約、核驗身份及訂單信息後發送密碼到訂購人手機,訂購人即可自助入住。近年來,“無人賓館”作為一種新興業態逐漸興起。然而,在帶給顧客方便的同時,“無人賓館”也存在着重大安全隱患,成為許多不法分子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場所。(7月24日《法治日報》)

無人賓館是利用智能科技與物聯網技術,為用户提供自助入住的新型賓館。無人賓館沒有傳統賓館的前台和服務員,顧客到達賓館後只需要刷身份證,進行人臉識別,查驗人證合一即可收到房間號及房間開鎖密碼。由於操作方便、隱私性好,具有很強的體驗感與新奇感,無人賓館受到許多顧客尤其是年輕人的青睞。一些經營者將其冠以“無人智慧賓館”的噱頭,更是吸引消費者眼球。

然而,作為新生事物,無人賓館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尚處於野蠻生長狀態。一方面,根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開辦賓館需要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其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法》有關規定。但事實上,許多無人賓館並未辦理相關證件,不具備相應資質,屬於不折不扣的“三無賓館”。

另一方面,由於經營模式的特殊性,無人賓館很容易出現不規範經營行為,包括一人登記多人住宿、非本人入住,違規容納未成年人住宿等,從而滋生賣淫、賭博、吸毒、性侵等違法犯罪活動。

據報道,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近年來發生多起涉“無人賓館”的刑事案件,涉及強姦、介紹賣淫嫖娼、非法拘禁等多個罪名。當地公安機關摸排出的12家無人賓館,均未取得衞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未安裝住宿登記上傳系統,令人觸目驚心。為此,朔城區檢察院專門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溝通和信息共享,確保無人賓館合法、規範經營。

眼下無人經濟方興未艾,無人賓館作為其中一種形態,既為經營者降低了人力成本,也滿足了消費者對於私密性的要求。不過,“無人賓館”不能無人監管。雖然打着“無人”“智慧”的旗號,無人賓館本質上仍屬於酒店、賓館,需要有關部門按照酒店業相關規定進行監管。

首先,對現有無人賓館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底數。無人賓館不可能偷偷摸摸經營,它必須通過網站平台發佈信息,公安部門應從線上入手,按圖索驥,順藤摸瓜,對無證經營的無人賓館責令停業整改,整改符合條件辦理相關證件後方可恢復營業。

其次,應急、消防、衞生監督等部門各司其責,對分管領域內的無人賓館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引導無人賓館揚長避短,通過技術手段彌補人力短缺,確保賓館的安全保障義務落實到位。

再次,網站平台在接納無人賓館入駐前,必須嚴格查驗其經營資質,如實公佈與其所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註冊備案、審查批准、檢驗檢測等信息,充分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消費者也不能只圖新奇好玩,在選擇無人賓館時必須多查多驗,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漫畫/王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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