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過大、品質不高、題材不適宜以及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等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對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識和理解存在偏差,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建設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加強城市雕塑的管控、管理和審查。
住建部在此次通知中明確要求,將對高度超過10米或寬度超過30米的大型雕塑作為城市重要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管理,嚴格控制建設高度超過30米或寬度超過45米的大型雕塑,嚴禁以傳承文化、發展旅遊、提升形象等名義盲目建設脱離實際、脱離羣眾的大型雕塑。
同時,要加強重要地區雕塑管理。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城市綠化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和自然景觀環境等重要地區以及城市重要軸線、景觀節點上的雕塑建設管理,確保雕塑形體與城市功能、環境、空間尺度相匹配,雕塑內涵與城市歷史、文化、景觀風貌等相協調,原則上不得在歷史文化名城、文物保護單位等保護範圍和山水景觀敏感地區建設大型城市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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