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花費18888元
就可以提供異性伴遊的包月服務
一個美麗動人的
“小甜妹”的這番許諾
深深地吸引住了男人
但等男人將錢打過去後
“小甜妹”的態度卻變得冷淡
最後還徹底消失了
日前
普陀區檢察院以詐騙罪
依法對在網上冒充女性
以提供伴遊服務為由
騙取錢財的犯罪嫌疑人秦某
提起公訴
“77”徹底消失了
2023年春節假期,秦某閒來無事準備出去遊玩一趟,想來一個人出遊太過寂寞和無聊,就打算在網絡平台上找人同去。
秦某刷着網站,突然被一條帖子所吸引。該帖子稱添加“77”微信(“77”為化名),可以提供商務伴遊。秦某有點期待又有點忐忑地加了“77”微信,瞭解詳情。微信中,“77”向秦某推薦了異性伴遊的包月服務,説只要18888元,就可以伴遊加日常聊天。秦某將信將疑,準備先和“77”聊聊看。
隨着聊天頻次增加,兩人逐漸變熟,“77”開始經常向秦某發自己美美的照片,並分享自己日常的小事。秦某像情竇初開的小男孩一樣,被“77”所吸引,無法自拔地幻想着這位美麗動人的小甜妹,與自己遊玩的浪漫情景。
看着逐漸沉迷的秦某,“77”感到時機到了,可以開始向其要錢了。第一次,以手機壞了沒法和他聯繫為由,讓秦某發了1500元和3500元,共計5000元紅包用於買手機。
秦某由於太想和“77”通電話,聽“她”甜甜的聲音,便二話不説立刻發紅包。第二次,“77”“楚楚可憐”地向秦某哭訴信用卡欠債的煩惱,並讓秦某向其銀行卡轉了5000元和8888元,共計13888元幫其還債,並且承諾這部分錢可以抵扣伴遊包月費,並還可享受折扣。
秦某剛開始猶豫了,但想到銀行卡都是實名註冊的,便欣然打款。“77”在總共收到18888元后,逐漸開始減少與秦某的聊天次數,並且態度也由以前的小鳥依人變得冷漠有距離感,當秦某提出遊玩時,“77”徹底消失了。
徹頭徹尾包裝
這個消失的“77”到底是何許人也?原來,“77”並不是楚楚動人的小甜妹,而是20多歲的小夥戚某。
戚某無正式工作,平時在父母開的小店裏幫忙,沒有穩定收入來源和固定住所,但日常卻喜愛在賭博網站賭錢,每月除了要負擔生活費和房租外,還要支付賭債,因此,欠有外債並透支了信用卡。因為缺錢,他腦子一熱,便冒充異性在網上開始發帖,抱着試試的心態,看有沒有“冤大頭”被騙上鈎。於是,就遇到了尋找異性玩伴的秦某,為了冒充得更逼真,他從網上下載了大量女孩照片裝成自己,從女性容貌到學習女性口吻聊天,將自己徹頭徹尾地進行了包裝。
同時,為了更容易來回切換號碼進行聊天和接收錢款,他有4部手機、3個微信號、2個支付寶賬號。當第一次收到秦某發來的紅包嚐到“甜頭”後,戚某看着如此“聽話”和“配合”的秦某,開始變得肆無忌憚、貪得無厭,索要的錢款越來越多。當秦某提出伴遊要求時,戚某知道自己壓根沒法提供該項服務,只能心虛地溜之大吉了。
苦苦等不到戚某回覆的秦某,突然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遂報警。
檢察官説法
戚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們在網絡社交時,要擦亮雙眼,破除網絡“美顏”濾鏡,當涉及到金錢方面一定要多方核實確認,千萬不要輕易轉賬,陷入“温柔”陷阱。一旦發現被騙,應注意收集、保存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及時向司法機關尋求幫助。
新民晚報
記者:江躍中
通訊員:張思帆
編輯:李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