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一地住3個月,一年換4座城市,當下一種旅行方式悄然流行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休閒

旅行就是從家門口看膩的地方去別人家門口看看,雖説是句調侃,但説的也是事實,再美的風景也會被人熟視無睹。在許多人眼裏,沒去過的地方才是心中嚮往。

旅行讓人吃盡人間美味,看遍世間最美河山,旅行生活想起來就很美。不過,於大多數工薪階層人來説,必須要面對一個現實,就是旅行是燒錢的,同時需要時間和健康支撐,這就對沒經濟條件還想出去看看的人面前擺出了一道難題:在有限的經濟條件下,我們該如何出門遠行?

最近和幾位家人聊天談到遠行,有一對年過50即將退休的工薪階層夫婦,他們説,最為嚮往的生活就是退休了能夠一起去外地走走,把這輩子沒去過一直想去的地方都走走看看。

而聊到旅行費用時,他們老兩口都是工人身份,在北方一座五線小城居住,退休後每人能拿到3到4千塊錢。他們説,一年即使出去2到3次,每次出去一個月,感覺天天住酒店也住不起,住廉價幾十元的又怕環境太差受不了。於是,今年50歲的大媽提出一個大膽想法。

即將退休的大媽説,以她所在小城,除了自己住一套房子,家中還有個80多平米的老閒置房,她想,能不能和外地想旅行的朋友換房住住?也就是説,假如她們夏天想去雲南昆明避暑,有沒有昆明朋友想來她們北方小城來看看的?這樣,雙方互換房居住,就免去了短期租房旅遊面臨的高租金問題。

這一提議,立刻得到家人的不同意見。有人説,想法好是好,但誰又正好想來你的小城來旅行呢?簡直做白日夢。而大媽丈夫則表示,感覺還是租房旅遊最切實際,這樣可以在一個地方住的時間長些,還最靠譜,也免去換房住遇上懶人把家裏搞得亂七八糟的擔心。

不過大媽則有自己看法,她説置換房子旅行,一是得有網絡資源共享,大家有共同需求,交換才能行得通;二是雙方得像租房子一樣有協議,房子衞生,用具使用和安全上都得有明確條文規定,彼此認可再成交;三,兩家互換房屋居住,彼此會成為各自的旅遊嚮導,沒準兩家還能成為線下好旅友。

聽完大媽的話,大家覺得這一大膽提議,也有一定道理,不過還是擔心:這能行得通嗎?

不過,在全家人看來,最認可的,還是一年四季租房旅行,一座城市住3個月一年換4座城市的做法。在許多人看來,一般3個月時間把當地風土人文都轉個差不多了,這樣,全世界哪裏氣温合適,哪裏宜居就去哪住。不過,這個最為理想的旅行生活方式,得有足夠的金錢做後盾,又把沒啥經濟條件的,擋在了門外。

在你看來,北方大媽想出的異地置換房屋旅行方式,可行嗎?你覺得沒錢還想到處去看看,咋做才能實現這理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