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75歲老太誤種罌粟獲刑1年
近日,勉縣茶店鎮一名75歲老太因誤種罌粟獲刑,據悉,該老太住在深山中,一名男子將罌粟種子給她,稱來年會來收購,老太將種子種下後,待開花後才得知是罌粟,然而財迷心竅的她心存僥倖,不料被人舉報獲刑。
老太誤種罌粟獲刑 老人不懂法啊
今年75歲的盧某居住在勉縣茶店鎮的大山深處,山大溝深,交通不便。2014年農曆7月的一天,一名陌生男子來到盧某家,在她家吃飯後送其一包種子讓其種植,聲稱次年8至9月份,等到種子長成後會來收購。盧某即留下種子,併產生了在自家地裏種植賣錢的念頭。
當種子開花後,盧某才發現是罌粟。近日,盧某因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2014年農曆9月的一天,盧某將種子種在自己房屋東邊山坳的一塊土地內。2015年4月20日左右,盧某見種子開花後便發現是罌粟,但為了牟利加之認為自己非法種植罌粟的地點比較偏僻,不會被人發現,遂又多次到該土地裏進行施肥和除草。
公訴機關據此認為被盧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故判決盧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2015年5月12日11時許,勉縣公安局民警接到羣眾匿名舉報後趕到茶點鎮盧某家裏,在盧某家房屋旁的土地內,發現大量非法種植的毒品原植物罌粟,民 警通知盧某到場,並依法剷除盧某非法種植的罌粟原植物共計638株。經漢中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對上述毒品原植物抽樣檢驗,結論為:結果與罌粟一致。
公訴機關據此認為被盧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故判決盧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xbz010 [網易山西省手機網友]:老人不懂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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