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做生意的,開一間門店,一年到頭必須守着,只有春節幾天才關門。幾乎沒有休息的時間。最近幾年,生意一直很不好,經常一天到晚不發市。我想,我要是老闆,可能就關門了。我小時候就這麼想,其實那時候生意還不錯。我説,旺季就開門,淡季就在家歇着,不很好嗎?一年不就有一半時間可以自由支配了嗎?我媽覺得我那種想法很傻,做生意的,不管有人沒人,門要開,要在那兒守着,什麼時候顧客來了,就能隨時買到東西。
像我這種人是沒啥職業精神的。我從來不喜歡加班。加什麼班呢?加班表示你工作效率低下。有人問我,寫稿子是不是需要經常熬夜?我説,從來不。晚上吃過飯,就是散步休息的時間。真要寫,寫到11點半,洗澡睡覺。睡覺是頭等大事,寫作算個屁。一個好的作者需要駕馭靈感,像放牛那樣,拿着樹枝在牛屁股後邊趕着它走,不能讓它牽着你的鼻子走。那些通宵不休息尋找靈感的人,沒見文章寫得比我漂亮啊。有多少靈感不能放到明天寫?有多少串不能放到明天擼?
幾年前,我在一家事業單位上班,很窮,工資很低,但有一點好,適合生孩子,產假能休十個月。傷筋動骨一百天,在家養着,工資照樣發。當然,發不發其實沒啥區別,因為工資太少,發了也等於沒發。那時候,上班也沒有正經的活兒幹,就是上上網,愛炒股的炒股,愛打遊戲的打遊戲。住的地方離單位近,走路五分鐘,中午過了11點就去吃飯,吃完回到家,不到12點,睡兩個小時,再去上班。
有一天下雨,天陰沉沉的,我回到家,發了一條狀態:什麼叫罪過?這種天氣不睡覺,就是最大的罪過。領導給我點了個贊。
前單位有自己的食堂,中午11點開飯,不同部門的人分幾撥兒去,陸陸續續吃到12點半。後來,巡視組來了。巡視組説,你們單位,工作作風很散漫呀。領導一聽,慌了,開會説,從今以後,食堂11點半之前不要開門了。結果大家吃不上飯了。食堂太小,11點半進去,烏央一下,所有座位都被佔住,半天打不上飯,打上飯也找不到座位。
等到巡視組走了,大家以為過幾天就會好轉,結果沒有,規定不變了。慢慢地,大家又變成了11點下樓,在食堂門口排好長龍,等到門一開,立馬湧進去,誰能衝到最前面,就能打到飯佔到座位。
上班的事情也是一樣。我們乾的很多工作沒有意義。領導出去跟人喝酒,誰聊了一句淡馬錫模式,領導跟秘書説,你回去給我找找淡馬錫的材料,秘書安排下來,就落到下面的人頭上。同事沒聽説過淡馬錫,接了辦公室一個電話,午覺也不能睡了,上網搜“大馬蜥”,要趕到領導睡完午覺起來之前呈給他過目。搜來搜去搜不到,不知道大馬蜥是個什麼動物。
如果正視自己的工作,很多人會質疑它的意義。會懷疑自己一天到晚加班加點乾的這些活究竟於己於人有哪些好處?很多時候是找不出的。比如我的前單位,為了舉辦一場晚會花了半年時間,從各個部門借調人手,我也被借過去搞了好幾個通宵。起到的作用就是在每一場晚會結束時,把道具從台上搬下去,只需要十分鐘,但是要站在那裏白白等上一整天。
這就是我後來鐵定要放棄編制離開那家單位的原因,領導當時把我叫到辦公室裏説:你傻呀,這麼好的單位多少人擠破頭想來都來不了,你一定會後悔的!實際上,我從來沒有後悔過。人永遠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做的事情於己於人是否有所裨益?如果沒有裨益,還不如去吃飯睡覺。睡一覺至少讓自己精力充沛,精神好了跟人聊得就好,也算多多少少有點好處。
但實際上,很多人勉強自己長久地做着並不情願的事情。之所以要勉強,是因為到手的好處不捨得放棄。就因為感冒了可以去醫務室用比市場價便宜幾塊錢的標準拿藥,就要搭上一生的好多精力去奉陪那些並不喜歡的人和事。
之所以想到這些,是因為今天本來打算去上班,剛出小區,雨下大了,於是轉身去小區門口的包子鋪吃了包子,雨下得更大了,就回來了。經常有人問我,在北京生活辛苦不辛苦,我説,要看人的。有人辛苦,有人不辛苦,像我這樣,跟人合租,書都沒有地方放,想到搬家就頭疼,似乎挺辛苦,同學在深圳東莞上班都買了兩百平的大房子。但是,從另一個方面看,我比他們輕鬆得多。我不用每天堵在路上,看見下雨了,可以扭頭就回家。一般想吃想喝的,也都買得起。不喜歡誰,就可以不鳥他。人的生活,未嘗不可以自己選擇。雖然不可以處處選擇,卻也有不少可以選擇的餘地。
你要覺得必須住大房子,房產證上必須是自己的名字,身上穿的哪一件走到西半球都必須能被人叫出名字,那只有生活得很辛苦。像我這樣一碗蓋飯就能吃得很開心的人,平常很少感到辛苦。我爺爺愛説一句話:想發財,必受罪,胡思亂想,耽誤瞌睡。很有道理。
説到底,還是看人。當領導要求你今天必須把ppt寫完的時候,你敢不敢回他一句:有多少活不能放到明天干?有多少串不能放到明天擼?
什麼是罪過?為了混口飯吃委屈自己的志趣才是最大的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