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是世界動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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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30餘年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終於迎來首次大幅修訂
近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名錄》)公開徵求意見,這是自1989年野生動物保護法施行以來第一次大幅度修訂《名錄》。
新修訂的《名錄》有哪些亮點,對更好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有怎樣的意義?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
擬新增物種比原先受保護物種總量還多
長江江豚、藍鯨等50多個物種擬升為一級保護
憨態可掬的長江江豚,是長江特有的鯨豚類動物,被譽為“水中大熊貓”,目前僅存1000餘頭。前不久,湖北武漢有市民在江邊看到10多頭長江江豚在江面嬉戲跳躍。過去數十年來,由於人類活動影響,長江江豚種羣數量不斷萎縮,瀕臨滅絕,不斷有專家和保護組織呼籲將長江江豚升級為一級保護動物。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對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實行重點保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在《名錄》修訂過程中,這些呼籲得到回應。
新修訂的《名錄》變化很大,受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範圍大大增加,擬新增青頭潛鴨、黃胸鵐等300多個物種,比原先受保護物種總量還多;長江江豚、藍鯨等50多個物種保護等級擬升為一級,藏羚、藏野驢等物種擬降為二級。
列入《名錄》意味着保護項目和保護經費增加
將有力促進種羣和棲息地逐漸恢復
《名錄》一下子新增這麼多物種,是不是這些物種生存狀況都堪憂?
“其實並不一定。”東北林業大學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地學院教授張偉認為,一方面,在我國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背景下,物種保護能力越來越強,有能力把更多的物種放進重點保護範圍。另一方面,隨着分類學發展,許多物種的中文名和學名已不同於名錄發佈之初,《名錄》調整考慮了這一重要變化,客觀上導致納入保護範圍的物種增多,這也體現了我們對動物的認識更科學了。
納入重點保護範圍,對一個物種來説意味頗多。時坤介紹,是否列入《名錄》,直接影響物種的研究投入、保護政策、司法執法等,包括物種保護項目的設置與投入、自然保護區建立或升級、國家公園規劃、重要棲息地劃定、打擊盜獵和非法貿易、相關案件的認定和判罰等。“一些已經列入《名錄》的動物,如大熊貓、藏羚、朱䴉等,隨着保護項目的開展和保護經費投入的增加,其種羣和棲息地逐漸恢復,這些物種受威脅狀況顯著降低。”
來源:新華社、長江日報
編髮:郭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