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和西方,都曾存在過一個介於貴族和平民之間的階層,在中國,這就是君子;在西方,被稱為紳士。這個階層不以血統為評價標準,而完全以個人的文化涵養和道德修為作為識別特徵。仔細地推敲起來,關於紳士和君子,中西方確實有一些看法上的不同之處,這體現了兩種文明的內在差異。
紳士(gentleman)這個詞翻譯得十分貼切,有錢的士。在中國語境中,所謂的“士”總有悽苦的一面,多表示寒士,比如杜甫所寫:“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寒士高風亮節,但免不了喝西北風“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
士不可能總是孑然一身,無牽無掛。士自得其樂不要緊,他的家人也要討生活,即使有再強大的精神力量,柴米油鹽、衣食住行總歸是需要經濟支持的。紳士不然,紳士之“紳”是有經濟基礎的,《説文解字》説:“紳,大帶也。”腰圍大帶子的人,非富即貴。所以紳士,就是衣食無憂的士,為什麼這個詞翻譯的好,因為gentleman正好對應了來自gentry (土地所有者)階層的身份,雖然是最低的一級地主,但紳士足以維持自己和家人的合理生活,而不必要求妻兒老小也跟自己一起“簞食瓢飲”。
西方紳士精神的基礎,來自亞瑟王的圓桌騎士,即特權和責任的相互牽制,任何人在享有統治權和地位的同時,也必須受其約束。例如,要追求高尚的事業,為積極的目標提升自己,完善自我,鼓勵個人的雄心,但是同時要避免傲慢,必須以謙遜、剋制的態度鉗制私慾。所謂高貴者必高尚,享有特權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
當然,任何要求人類剋制自己的理論,都是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即使在紳士的發源地英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對於“高貴者必高尚”的要求也只是理想,實現起來難於上青天。可以説,直到維多利亞時代(1837年—1901年)前期,紳士這個詞一直帶有貶義,指的是作威作福的紈絝子弟,這種糜爛的風氣在攝政時代(The Age of the Regency,1795—1837)到達頂峯,英國人用英文“Toff”(花花公子)來代指紳士,表達了平民對紳士的蔑視,這時候的“花花公子”式“紳士”,只是一羣花天酒地,毫無男子氣概,戴假髮貼假痣,塗脂抹粉的有錢公子。
轉變從維多利亞時代開始,由於工業革命肇始於英國,社會風氣隨之產生鉅變,人們開始將上進和道德高尚作為人生目標,紳士被重新定義,開始強調個人的內涵比出身背景更重要。
紳士風潮的出現,是一次可與文藝復興等量齊觀的精神解放。因為工業革命,社會財富分配發生變化,資產階層上升,他們開始代替過去的地主階層,成為了社會的中堅力量。這羣生活優渥的新貴,急需身份認同。和舊時代的貴族相比,他們的地位是一步步奮鬥出來的,嘗過世間的苦,也有能力追求世間的好,他們閲歷豐富,見多識廣,具備卓越的個人才華和品格。
這些新貴不僅僅代表了富裕的社會階層,還包含了對精神品格的要求,因此,他們不是傳統貴族,不是“崽賣爺田不心疼”的花花公子,他們是一種經過道德修煉的新貴族。這種不以出身,而以個人品格論高低的新貴族,就是近代語境中的紳士。
維多利亞時代的紳士有點像中國的君子,但又不一樣,他們要求自尊、自律、博學、剋制,並且從外表到內心都要精緻,根據著名藝術評論家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的定義,紳士的“第一特徵是體格和頭腦結構的精緻,以至於他既能體會最細微的感受,也能體會最細微的感情。”
從這個角度説,無論是作家狄更斯、戲劇家蕭伯納、科學家法拉第,還是虛構的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他們作為紳士的體面,不是來自於出身,而是來自於精神的充實和情感的細膩。維多利亞時代的文學,對紳士的描寫不吝辭藻,熱情歌頌他們的品格:善良、正直、忠誠,扶危助困。即便這種文學是虛構的,但也表現了社會風氣的動向,至少説明紳士佔據了精神文化的主導地位。
在維多利亞時代,英國之所以成為日不落帝國,除了工業先進和軍事領先,其文化也有一種無可匹敵的吸引力,毫不誇張地説,這種新引力就是紳士精神,這種對個人力量、品格、才學的肯定和嚮往,讓不少人為之傾倒。
在西方紳士文化大行其道的年代,中國的君子文化也在經歷自己的變革。
有些人認為西方紳士和中國君子只不過叫法不同,實際上內涵相同。英國紳士克己復禮,修煉人格,中國的君子也是如此,二者沒有區別。
這種看法其實不算錯,紳士和君子從道德取向上來看,確實是同一品種,可就像生長在兩種土壤中的向日葵,紳士和君子“皮”相似,“質”不同。
説中國君子,就以君子的近代典範,有“最後的聖人”之稱的曾國藩來剖析。一百年來,對曾國藩的研究汗牛充棟,雅俗共賞,從成功學、情商課,一直到辦公室政治,全都可以跟他扯上關係。曾國藩就像一個文化想象共同體,誰都可以從中攫取自己想要的素材。但如果要討論君子,近代中國只以他最具有典型性。細讀曾國藩的生平,他最有趣的地方,恰恰在於他是一個最無趣的“老實人”。
老實人三個字在今天的語境中完全變味,説得難聽一點,就是可憐人。在追求精明的社會中,當一個老實人的代價太大,回報太少,經過社會的不斷淘汰,老實人的意思從“好人”變成了“蠢人”。
在中國歷史中,善良、正直、忠誠等品格,至少在先秦時代是主流價值觀,現代人看那時的人,總會覺得“迂”“蠢”“想當然”,例如宋襄公打仗的時候也要為敵軍着想,拒絕半渡而擊;鄢陵之戰的晉楚雖然針鋒相對,但外交風度剋制優雅;還有類似豫讓、程嬰等“士為知己者死”,為了信念,不惜拋家舍業的人,他們堅守的道義,塑造了中國古代的高尚精神。如果説榮譽、誠信、扶危助困等價值塑造了紳士,中國的君子本來也是如此。
“君子可欺之以其方”,對正直的信條深信不疑,忠實誠信是君子的必要條件,因此君子從某種角度上説,都是老實人。曾國藩生來也是個典型的老實人,他天資並不冒尖,他一直恪守“老實人”之道,將老實修煉得渾厚和大度,用他自己的話來説就是“忠信篤敬”。曾國藩用自己的生平,證明了很多備受懷疑的道理也能成真,比如笨鳥先飛、勤能補拙、大器晚成……
曾國藩早年以“笨”知名,剛做官的時候,為人耿直敢言,到處得罪人,以至於同僚開宴會,沒人跟他説話。他嘴笨情商也“低”,待人真誠,不知分寸,即使試圖學着去拍馬屁,也顯得格外生硬,被人厭煩。他最顯著的“笨”是用兵,左宗棠説他“呆滯”,李鴻章説他“儒緩”,都是嫌他用兵迂闊,反應比敵人慢一拍。
被人嫌棄,吃過大虧,如果是普通人遭此打擊,很可能從此一蹶不振,索性當一個庸人了此殘生,但是曾國藩沒有,他以務實的態度從細節開始自我改造,不求虛名,不説大話,不跟人爭吵,細心觀察,深思熟慮,不斷完善性格中的缺陷,將人性中的醜惡剋制到最小,並將這項自我完善的鍛鍊持之以恆。我們也每天賭咒發誓,一定早睡早起,不吃快餐不熬夜,聽起來並不是什麼大事,但我們都知道,能做到並堅持下去才是最難的,如果做得到,就能破繭成蝶,醜小鴨變天鵝了。
曾國藩這樣的君子,是中國君子文化最終的形態,他身上就體現了三個特點:樸、誠、恆。
具體表現為自律、務實、認真、誠信,不走捷徑,做事的現實主義與為人的理想主義,其實這樣的君子和紳士精神不謀而合。但是由於社會環境和文化背景不同,曾國藩吞過的苦、受過的氣,身上揹負的罵名,性命受到的威脅,人生付出的代價,比做一個紳士要多得太多。
作為一個老實君子,如果曾國藩生活在紳士文化中,或許境遇會好一些,人生能夠更加遊刃有餘。跟曾國藩類似的華盛頓,並非天賦異稟,更不是拿破崙那樣的戰爭奇才,甚至談不上有魅力,但他卻被人敬仰。曾國藩這樣的君子,是中國君子文化的迴光返照,這種人一輩子不屑於油腔滑調,不懂得巴結鑽營,更不耍陰謀詭計,無論身處廟堂之高,還是江湖之遠,他們都拒絕不擇手段的生活,惟其如此,他的人格才重於千鈞。
簡而言之,西方紳士和中國君子的精神和身份來源不同,實施方法不同,但都是孜孜不倦的追求者,他們都希望自己達到人格的完善。
中國君子的自我期許更多的來自學養,講究效法書中的古人,因為近代中國缺少自由發展的資本階層,所以君子的來源是讀書人,他們參考的對象是懂得“天人之際”,具有理想人格的古先賢,為了實現道德的純化,所作所為跟現實社會格格不入,猶如兩個打齒的齒輪,互相咬不住。
西方紳士脱離了地主階層的腐朽温牀,在積極上升的資產階層中找到了新土壤,這些新貴秉持一種古老騎士精神的變體價值觀,在掌握特權的同時勇於給自己添加道德義務,用高標準的道德期許剋制自己人性中的弱點。在完善自我的同時,要求為社會增添正向促進效果,紳士價值觀與社會猶如兩個咬齒的齒輪,互相推進。
當然,不管是中國君子還是西方紳士,在當今時代都變得如此稀少,人們在懷念的同時,也想重振二者的價值觀,但目前來説,除了形式上的模仿,還缺少一些內涵上的淬鍊。現代人擁有精緻的外表、考究的西裝、不出錯的餐桌禮儀和體面的生活,但真正的君子和紳士的道德內涵,反倒退居其次。不過,任何形式對於君子和紳士的懷念都是必要的,就像鳳凰和獨角獸,即使沒人見過,但只要它們“存在”,就會影響世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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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趙爾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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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與偏見》簡·奧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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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leman》Walter Alison Phill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