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生來自信的。
人是動物,生來就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只有我們脱離了動物思維,進入人類思考範疇,不再以獸性為唯一的價值衡量標準的時候,我們才能稱作“人”。
人是社會動物。為什麼少年的稜角最終都會被磨滅?為什麼我們都會成長為我們曾經討厭的樣子?為什麼我們都迷失了初心,還美其名曰“成長”?
因為人開始藉助社會關係、外部反應來認識自己、改造自己、成為道德社會的一份子,成為對他人有用的一份子,成為為了價值而活着,而不僅僅是為了生存而活着的社會部件。
當你開始審視自己了,説明我們開始成熟了。
我們超越了動物的自私自利的原則,開始使用利他、利眾的心理準則來更好地活下去。
做人如此,做任何事情都是如此。
寫詩也不外如是。為什麼那些豪氣沖天、痛罵平仄為鐐銬的,都是初入門徑的詩歌作者?為什麼只要表達了我的情感,其他都不必在乎的宣言,都來自半桶水的晃盪?
因為他們還處在文學中最基礎的階段——自我表達。
瘋狂地自我表達,並且以為自我表達就是詩歌和文學存在的意義——這其實就是純粹情感來了,喊兩嗓子,並不在乎好不好聽的天然吶喊——換個説法,這就是獸性。
為什麼會有押韻?為什麼會有對仗?為什麼會有四聲?為什麼會有音韻學?為什麼會有平仄?為什麼會有格律?
對於長嘯就抒發了情感衝動的人來説,這不是多此一舉的鐐銬是什麼?
別把祖祖輩輩的詩人都當成二傻子。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猜大小就可以賭博,可為什麼會出現麻將?為什麼會出現撲克?為什麼會出現象棋?為什麼會出現賭場?就憑猜大小就可以賭博儘性,那設計這麼多規則和用具豈不也是多此一舉的麻煩手段?
這些指定博弈遊戲規則的人,都是人精。
詩人也一樣。
為什麼格律詩被稱為皇冠上的明珠?不管你古體詩如何古樸粗豪,如何酣暢淋漓,如何被今人當作極品來反對格律詩,近體詩卻自巍然不動,佔據着中國詩詞領域一塊獨特而高杆的領地。
有規則,才通行,才能比較。
就好像秦始皇時代的“車同軌,書同文”,唯有統一了規則,才能在共同的起點上較量文采。
這其中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規則是利他的,是在大眾公認的情況下制定,大家都遵守的。
當我們開始使用利他的規則來審視自己初級階段瘋狂自我表達的作品時,就會發現真的是垃圾啊。人開始自我審視是好事,從做人來説,我們開始脱離動物的自我中心行為;從寫詩來説,我們開始關注社會與個人的鏈接,開始考慮我的作品自我表達的邊界,開始創作能夠打動讀者的作品,從而讓它更加利於流傳、利於溝通,達到詩歌的真正目的。
詩歌的真正目的是言志。
言志可不是對着天空喊完就算了,得有人聽,得人家聽懂並被感動,作品的流傳,才是詩的成功。
中國人的認知論講究“看山是山”,覺得自己挺厲害的,基本上都趴在第一層,“看山是山,看水是水”。那自然我天下第一,我所見是必然正確——因為只是看,並沒有走進大山和大水。當我們進入下一層次,“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因為走過太多的山水,發現此山非彼山,此水非彼水,這其中太多的區別與奧妙——自然會覺得自己是個菜雞,對原來的價值觀來了一個大的推翻或者更新——這是正常的認識提升階段。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階段,不但可以看遍名山大川,還會因為風物人情而眼花繚亂——這些都是進入第三層次的積累,量變引起質變,在某個靈台清明的時刻,也許瞬間就會進入第三階段——“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
為什麼會出現“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這種層次的提升?是景色,或者説我們寫詩的手法改變了嗎?
並非如此。山一直是山,水一直是水。
變化的是我們。
看過太多的山水,發現了高於山水,更有價值的目標,那麼山水的各種形態,是否嫵媚都與我無關了。山不過就是山,水不過就是水。
我們已經成長,眼光已經超越了山水。
在寫詩的過程中,我們的心境、想法已經超越了那個曾經認為自己很厲害的初級階段,學會了既守住自我表達的天然性情,又顧及他人閲讀感動的通用情感溝通,這就進入了真正寫詩的境界——我們也許能稱之為化境吧。
詩是韻文,詩以言志。
詩歌絕對不僅僅是個人表達,同樣要聯繫社會、關注民生,只有有機地糅合個人小情調和人間大情懷,寫出來的作品才有可能超越技巧,出類拔萃。
發現自己是個垃圾不要緊,只有垃圾才自以為不是垃圾。晃盪多是半桶水,不論哪個領域的大師,越到淵博,越不敢言,只能畏畏縮縮地説:“這個我不大清楚,這個我要去查查看。”
因為學的東西越多,越是瞭解到自己的微小,越是對知識本身充滿了敬畏。
只有傻子才會大言不慚:“老子天下第一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