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阿姨
哎喲,我可憐的狗狗喲,你走了以後誰陪我喲,現在的人開車不長眼,你被撞的這麼慘,一定很疼喲...
阿姨,不小心撞到你家狗狗我給您道歉也願意賠償,但必須得解釋下,是您家小狗突然躥到車輪下,我這剎車也來不及呀...
司機器
林阿姨
你現在説這些有什麼用!我家狗都死了!!賠錢!這狗是貴賓犬,要5千!還要5千精神損失費,總共一萬!
阿姨,您這就不講道理了...且不説是您家小狗自己跑到我車輪底下的,再者何來精神損失費一説?
司機
別説是這司機了,就是大司兄一聽這什麼精神損失費也是覺得哭笑不得。
不過説到底,這事兒賠償怎麼算?精神損失費該不該掏?且看大司兄來“搬救兵”~
撞死狗還得掏“精神損失費”?
法律條例
法律並不支持林阿姨提出的精神賠償問題,《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限定在侵害他人人身權益自然人的人身權益直接遭受侵害的情況,一般的物遭受損失是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
5千賠償金怎麼算?
法律條例
《物權法》第四條規定“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如果是狗主人可以取得合法證據證明對狗享受所有權,可以向司機主張要求賠償損失。但是,此次事故發生在小區內,司機在駕駛車輛時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且林阿姨未用束犬鏈牽引小狗,雙方都存在過錯。
最終在工作人員的解釋引導下,雙方達成一致,司機一次性賠償李某2500元,當場付清。
大司兄的話
大司兄温馨提示大夥,出門遛狗最好要拴上束犬鏈,不能隨意奔跑。而司機們也要時刻提高警惕,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事故。
稿件來源: 中國法院網,有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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