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澎湃新聞發佈“315調查——跟拍雲南低價遊:“遊客遭威脅不消費納入徵信”視頻暗訪新聞,“低價團”宰客事件再度進入大眾視野,這次又是怎樣的情況?
導遊警告遊客:“不消費會影響徵信”
澎湃新聞記者與同伴880元參團雲南6天5夜雙飛遊,食宿門票全包,在6天5晚的行程中,導遊會帶着遊客前往購買茶葉、翡翠、雪花銀、黃龍玉、中藥材等等,其中翡翠購物點是導遊最為重視的環節。
在大巴車上,導遊會專門播放事先準備好的視頻,推介翡翠,一路上還會不斷施加精神壓力,甚至 發出“威脅”:購物金額將上傳到雲南省的旅遊系統,如果沒有消費,將列入黑名單。
進店之後,在整個購買翡翠的過程中,每個家庭都會有工作人員在一旁“服務”。且購物點沒有座位,導遊是站在櫃枱裏面與銷售人員一起的。但翡翠店銷售人員卻稱,其與導遊之間並沒有關係。
國家明文禁止低價旅遊團,可卻屢禁不止,年年出事。究其原因,還是一個貪字。遊客貪便宜的團費,購物店貪鉅額的溢價,旅行社貪高額的提成,而當遊客堅持不願購物消費時,糾紛就出現了。
當然,無論團費多低,都不是導遊強迫遊客消費的理由。新版《導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導遊出現強迫購物、吃回扣等行為時,最高處罰可以吊銷導遊資格證。
很顯然,這名導遊警告遊客“不消費會影響徵信”,實際上是一種變相強迫購物行為,且性質比較惡劣,依照相關規定,必須對涉事導遊進行嚴肅查處。
雲南回應:嚴厲查處8家企業5名個人
針對此事,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在經過調查後,嚴厲查處了涉及低價遊的8家企業和5名個人,分別給予相應罰款、吊銷經營許可證、導遊證和停頓整業等行政處罰。同時根據《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對相關平台涉嫌提供不合理低價遊交易機會的違規行為也依規查處。
除了行政處罰以外,對涉事方是否涉嫌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還將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將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導遊證的企業及個人,列入旅遊市場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旅遊本是件快樂的事,除了整頓行業以外,大家參團旅遊的時候,最好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理性消費,購物時要記得收取保留髮票,以備退貨、投訴之用。遇到“不合理低價遊”現象,可撥打“12301”進行投訴、舉報、維權。
至於翡翠,當然是值得大家喜歡購買的,但比起這種被忽悠的方式,更希望大家是通過正規的購買渠道,買到真正值得,真正喜歡的翡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