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購物就辱罵甚至威脅遊客,不進店消費就將遊客棄之街頭……2018年上半年,在對10條“北京一日遊”線路進行體驗後發現,竟有超半數存在強制消費現象。如今,3年過去了,同線路、重體驗,強制消費旅遊線路終於“清零”。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昨天發佈“2021年北京旅遊消費體驗調查”,透露了“一日遊強制消費基本杜絕”這一信號。(7月27日《北京日報》)
近年來,各地“一日遊”強制消費現象已成為旅遊業的一大“頑疾”,飽受遊客詬病。許多遊客,尤其是老年遊客,在遭遇“一日遊”被騙之後,才知道“一日遊”實質上是“購物遊”。但由於絕大部分遊客在遭遇“一日遊”強制消費之後,往往採取“自認倒黴”的態度,既不維權,也不舉報,致使一些不法經營者更加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導致“一日遊”強制消費現象屢禁難止。
為此,國家旅遊局曾發佈警示和提醒:第一,遊客在選擇旅遊產品時,應提前做好準備,通過網絡等渠道瞭解旅遊目的地的有關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第二,旅行團往往在“一日遊”行程中安排過多的強制購物活動,這樣的旅行團不能保證旅遊品質,旅遊者需謹慎選擇。第三,遊客在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時,應要求在合同中載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對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要作出明確約定。第四,行程中,遊客有權拒絕參加旅行社及導遊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購物活動,參加合同中約定的購物活動時應對商品的價格有合理的心理預估,不要貪便宜。第五,遊客應警惕各種購物陷阱,購物後,應要求商家開具正規的發票並妥善保存。可以説,國家旅遊局的“警示”和“提醒”是夠全面、夠詳細的。
但筆者以為,國家旅遊局警示歸警示,提醒歸提醒,要真正有效遏制“一日遊”強制消費亂象,還需多方合力,“露頭就打”。首先,立法要儘快。旅遊法應儘快出台相關細則,不妨把重心放在打擊強制交易和非法獲利上,通過立法形式規範旅遊市場,規避“一日遊”強制消費亂象。其二,監管要到位。監管部門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織密監督網,對那些違法違規的旅遊經營者絕不姑息,露頭就打,以維護正常的旅遊市場秩序。其三,處罰要跟進。對不良從業者不妨採取“最嚴處罰”,如設立“黑名單”,或採取“高額罰款”,加大其違法成本,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其四,增強遊客自我保護意識。要加強遊客對個人旅遊權益的自我保護意識,提升消費理性。同時,一旦發現 “一日遊”強制消費現象,要積極大膽舉報,以維護自身旅遊權益不受損害。
當然,還需加強企業自律。要不斷加強對經營者的誠信和自律教育,促使經營者做到誠信經營,自覺遠離“一日遊”強制消費亂象。
筆者相信,只要多方合力,形成強大的打擊威懾力,就一定能有效地遏制“一日遊”強制消費亂象,還旅遊市場一個正常、有序、良性的旅遊消費環境。(葉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