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各種“周邊”現身,商業使用的邊界在哪裏?

新京報快訊(記者 陳琳 實習生 張曉悦)北京冬奧會的舉行,讓冬奧吉祥物“冰墩墩”爆紅,甚至“一墩難求”。北京冬奧組委表示正在積極協調冰墩墩供貨:“冰墩墩都會有的。”

“冰墩墩”各種“周邊”現身,商業使用的邊界在哪裏?

冬奧吉祥物“冰墩墩”。圖/IC photo

記者發現,隨着“冰墩墩”成為頂流,不少商家或個人也蹭起了熱度。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天津市河東區、浙江寧波等地均出現蛋糕店售賣自制的“冰墩墩”造型蛋糕。上海一家咖啡店製作出了“冰墩墩”拉花咖啡,從網友分享的照片中可以看出,拉花中“冰墩墩”身上的奧運五環標誌也清晰可見。

“冰墩墩”造型蛋糕、咖啡拉花、T恤衫,甚至美甲圖案、髮型等各種“周邊”層出不窮。買不到“冰墩墩”有點遺憾,做一個“冰墩墩”圖案的美甲,或者找理髮師剪一個冰墩墩形象的髮型是否可行?北京市朝陽區某面包店裏做烘焙活動,店家正在組織小朋友做“冰墩墩”,這種免費教小朋友製作冰墩墩的活動,到底算不算侵權?

律師:介於個人與商業之間的使用須具體確定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錶示,隨着“冰墩墩”成為頂流,有的商家在搭便車使用,有的民間在模仿。但要注意,冰墩墩是受法律保護的奧林匹克標誌。根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未經許可、不可商業使用。同時,冰墩墩還是商標與美術圖案,受到《商標法》、《著作權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他介紹,實踐中對“冰墩墩”的使用,主要有三個類型。

第一是典型的商業性使用,用在包裝、廣告中。這些都需要事先取得許可,有償使用。未經許可的使用,屬於侵權行為,將被行政處罰並要民事賠償,情節嚴重的,還會涉及商標、著作權類的犯罪。

第二類是典型的個人使用,譬如堆個雪人、剪個圖紙,自娛自樂,分享奧運,非商業活動。這是合理使用,不侵權。

第三類則是介於個人與商業之間的使用,譬如做個表情包,理一個冰墩墩的頭髮。這些是否侵權,須具體確定。做表情包,如果只是自娛自樂,並不侵權,如果拿去銷售或讓他人使用,會淡化商標,影響權利人市場的,還是會被認定為侵權。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杭州市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喬萬里表示,如果將自制的“冰墩墩”作品製作成表情包在網絡上進行傳播,可能會侵犯《著作權法》第十條所規定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或“修改權、複製權”。

理髮師在顧客的頭上理出一個“冰墩墩”的形象,這種對“冰墩墩”的幽默使用或者滑稽模仿,是否侵權?丁金坤錶示,此類行為雖然在經營活動中發生,但以戲謔、好玩、幽默為主,不應嚴苛地認為商業目的使用。“對於此種幽默使用,也不會影響‘冰墩墩’權利人的商業價值,可不視為侵權。建議在《著作權法》第24條‘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的免責規定’中增加‘幽默使用’的免責規定。”

蛋糕店組織小朋友免費做“冰墩墩”的活動,算不算侵權?丁金坤錶示,該活動是促銷與分享的重合,屬於“打擦邊球”行為,是否侵權要看主要方面。如果免費教學制作完成的“冰墩墩”沒有出售或者進行商業宣傳,可以視為分享奧運,不侵權;相反,如果拿去銷售或商業宣傳,則為侵權。

“冰墩墩”形象使用須遵守哪些規定?

北京冬奧組委今天發佈的“冰墩墩”使用規範明確,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奧組委的重要財產,北京冬奧組委對“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權、註冊商標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權,對“冰墩墩”中英文名稱還依法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因此,任何人對“冰墩墩”形象或者名稱的使用,都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冰墩墩”的形象作為美術作品,北京冬奧組委的著作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該作品,更不得將“冰墩墩”的形象進行歪曲、篡改等不當使用,按照法律規定合理使用的除外。同理,北京冬奧組委對“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稱享有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權同樣受法律保護。對於違法違規使用,北京冬奧組委有權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奧林匹克標誌的使用可以分為商業和非商業兩種情況。

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形象和名稱屬於我國法律法規確定的奧林匹克標誌,未獲北京冬奧組委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稱。

對於非商業使用。機關法人、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法人、事業單位等非營利法人或者組織可以申請非商業使用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申請人申請非商業使用“冰墩墩”,應遵守《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有關標誌非商業使用規則》,登錄北京冬奧組委官方網站,搜索“有關標誌非商業使用規則”鏈接進入相關頁面,按要求填報材料,進行申請。

獲得許可的使用人應當按照許可的範圍、簽署的承諾以及北京冬奧組委制定的技術規範使用“冰墩墩”,不得實施任何侵害北京冬奧組委知識產權的行為,也不得協助任何第三方實施足以引人誤認為其與北京冬奧組委、北京冬奧會等存在特定聯繫的混淆行為。

新京報記者 陳琳 實習生 張曉悦

編輯 劉茜賢 校對 李立軍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992 字。

轉載請註明: “冰墩墩”各種“周邊”現身,商業使用的邊界在哪裏?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