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扯歷史—夏王朝始年的相關研究思考

由 漆雕佁 發佈於 休閒

夏王朝的建立在中國古代文明研究中佔有重要地位,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夏王朝開始建立的年代,卻是眾説紛紜,莫衷一是,迄今沒有形成一個大家能夠接受的統一的説法。“夏商周斷代工程”提出了建立夏代年代學基本框架的目標,為達到此目標設計了“早期夏文化研究”、“二里頭文化分期與夏、商文化分界研究”、“《尚書》仲康日食再研究”和“《夏小正》星象和年代研究”四個專題。此外,與此相關尚有文獻學領域的有關文獻記載可信性研究和歷史學領域的文獻中夏代積年和各王年代研究等專題。希望以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相結合,兼用考古學和現代科技手段,進行多學科交叉研究,提出一個科學有據的令人信服的結論。

建立夏代年代學的基本框架,推定夏代的始年,最重要的莫過於從考古學上找到夏文化,確認夏、商文化的分界和何種考古學遺存是早期夏文化,這是解決夏年代問題的前提。

通過考古工作者幾十年的辛勤工作,尤其是“夏商周斷代工程”啓動以來對二里頭等相關遺址新的發掘和研究,二里頭文化一、二、三、四期都是夏文化,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始建可以作為夏、商文化分界的界標,基本已成為學術界的共識。但關於何種考古學遺存是早期夏文化,仍存在着分歧,以登封王城崗晚期遺存為代表的河南龍山文化是早期夏文化、二里頭文化是“后羿代夏”、“少康中興”後形成的夏文化、鄭州商城、偃師商城的始建是夏商分界的界標應該成為夏王朝始年推定的考古學基礎。

當然,誰都知道,考古學只能解決相對年代,現代測年技術和其它學科才有可能提出絕對年代。十分可喜的是,測年學家通過對鄭州商城、偃師商城、二里頭遺址及登封王城崗遺址採集的含碳樣品的判定,提供出了一大批對研究夏年有重要參考意義的數據,將這些數據與文獻學及天文學研究成果相結合,對夏王朝始年提出一個有傾向性的意見是完全可能的。

夏王朝從禹開始共有十四世十七王,這在《竹書紀年》和《史記·夏本紀》中記載的很清楚,而且向無疑義。關於夏代的總積年,古代文獻也有記載,主要有兩説:一説以《古本竹書紀年》為代表,“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或四百七十二年);另一説以《易緯·稽覽圖》為代表,“禹四百三十一年”(或四百三十二年),兩説相差整40年。究其原因,研究者認為《古本竹書紀年》可能包括了少康在野亡命致使王位空缺的所謂“無王”時期,而《易緯·稽覽圖》則不包括這一時段。從禹受舜禪至桀亡的夏代總積年為471年説可作為推定夏代始年的重要參考。商王朝從湯到紂共17世30王,如含未立而卒的湯之子大丁則為31王。《史記·殷本紀》及《竹書紀年》所記商世系已基本為甲骨卜辭所證實。關於商代的總積年,古文獻明確提到的確切年數的有三説:《漢書·律曆志》引《世經》:“自伐桀至武王伐紂,六百二十九歲。”《鬻子》:“湯之治天下也······積歲五百七十六歲至紂”。《史記·殷本紀》集解引《汲冢紀年》:“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而近於六百年説的有《左傳》宣公三年:“桀有昏德,鼎遷於商,載祀六百。”近於五百餘年説的有《孟子·盡心下》之:“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

《世經》之629年説,乃劉歆據《三統曆》推得,不見於先秦文獻,又無可靠根據,難以憑信。

496年説出於《古本竹書紀年》,可信度理應較大,但其明言29王,則與已為地下出土甲骨文證實的商有30王(含湯子大丁為31王)相矛盾。況且,同樣據《古本竹書紀年》商後期8代273年與商前期9代僅有223年(496年減去273年)亦太過懸殊,其真實性自然很可懷疑。

《鬻子》在《漢書·藝文志》雖列為小説家類,但比較起來,其所記之576年則很可能更接近於事實。這不僅是因為有《孟子·盡心下》之“五百有餘歲”的支持,而且576年除以17世所得的每世平均年數也與取夏積年471年除以14世所得之平均年數及商後期273年除以8世所得之平均年數相接近。

研究商年的學者,多傾向認為商積年在550年左右較為合理。陳夢家先生在《商殷與夏周的年代問題》一文中,懷疑“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中之“湯滅夏以至於受”很可能是引述《紀年》者所加的説明,他認為《紀年》的原文可能如《通鑑外紀》注所引是“二十九王四百九十六年”,而“自湯數至文丁是二十九王,沒有帝乙、帝辛。”據“夏商周斷代工程”對商末三王年代的推定,帝乙約26年,帝辛約30年。果如此,則商代總積年約為496年加上56年所得之552年,這與《鬻子》之576年相差只有24年。

如取夏積年471年,加商積年之576年或552年,可求得夏商總年數約為1047年或1023年。

目前,“夏商周斷代工程”已經確定公元前1046年為武王伐紂之最佳方案,由此可得夏王朝之始年為1046(年)加1047(年)之前2093年或1046(年)加1023(年)之前2069年。

以上兩個結果主要是從有關文獻記載的研究推出,究竟是否合理,何者更接近歷史之真實年代,可以通過與有關碳十四測定數據的整合加以檢驗。

北京大學加速器測年對登封王城崗遺址測有如下數據:

王城崗二期之告西T157奠基坑6為:2124-2088BC;

王城崗二期之告西T179奠基坑8為:2123-2087BC;

王城崗三期之告西T31H92為:2092-2044BC;

王城崗三期之告西T179H470為:2086-2044BC;

將主要依據文獻研究推定的結果和碳十四測定的結果相對照,前2093落在王城崗二期年代範圍之內,前2069年則落在王城崗三期年代範圍之內。二期王城崗古城開始建造,三期是其主要使用時期,三期以後,古城就廢棄不用了。從文獻研究推定的結果和碳十四測定的有關數據的整合可以看出,兩者較比接近,表明文獻的有關記載和考古學上的推定並非毫無根據。夏王朝的建立開始於公元前21世紀應該是可信的。現在的問題是,有沒有可能在前2093年和前2069年兩個結果中再作出進一步的選擇。

推求夏王朝的始年,與夏商的分界之年密切相關,我們不妨從這個角度對前面的推定再做一次檢驗。

根據文獻學研究結果,以武王伐紂之年在前1046年為基點,取商積年為576年,則夏商分界在前1622年;取商積年552年,則夏商分界在前1598年。

考古學上,多數學者已經認定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基本同時,二者的始建均可作為夏商分界的界標。北京大學加速器測年對兩座商城採集的標本有如下的測定數據:

鄭州二里崗下層一期之C1H9:25(卜骨)為:1616-1546BC;

鄭州二里崗下層一期之98T232夯土VII(木炭)為:1618-1537BC;

偃師商城一期二段之98YSJ1D2T1009G3(木炭)為:1621-1524BC;

應該説這三個數據是基本一致的。如以此與依據文獻記載推出的夏商分界的兩個結果即前1622和前1598年相校,顯然它更支持取武王伐紂前1046年、取商積年552年推得的夏商分界之年前1598年。1598年加上夏代積年471年為2069年。

取夏之始年為公元前2069年與“夏商周斷代工程”中“仲康日食研究”專題的研究結論也不矛盾。《左傳》昭公十七年引《夏書》有關內容和《史記·夏本紀》所記“帝仲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學者多認為是發生在夏代仲康元年季秋的一次大食分日食,倍受國內外天文學史家的關注。“仲康日食研究”專題的學者認為,將“季秋”的範圍稍微擴大,對洛陽地區公元前2273年至1850年共423年間的可見日食進行普查性計算,得出符合“季秋”的大食分日食有11次。《古本竹書紀年》記禹45年、啓39年(或29年),《今本竹書紀年》記太康4年,三王合計88年。由2069年減去88年為1981年,次年,即公元前1980年為仲康元年。這與洛陽地區符合“季秋”的11次大食分日食中的前2019年12月6日相差39年,與前1970年11月5日的一次相差僅十年,後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儘管文獻對禹、啓、太康在位年的記載是否確有所本,我們無從查考,但將前1970年11月5日的一次日食作為推求夏王朝始年的參考,不能説是毫無意義。至少二者並不發生不可解釋的矛盾。

此外,《墨子·非攻下》在論及舜命禹徵三苗時有“昔者三苗大亂,天命亟之。日妖宵出”語,有學者認為所謂“日妖宵出”可能也是一次“天再昏”或“天再旦”的日食現象。“夏商周斷代工程”之“禹伐三苗”專題運用現代天文學方法計算遠古日食,得出發生在公元前21世紀的大食分日食有4次,即前2097年8月31日“天再旦”、前2075年6月30日“天再昏”、前2072年4月20日“天再昏”和前2029年7月1日“天再旦”。在這四次中,除去前2029年7月1日的一次過晚,其它三次均有可能,它們發生的時間均在禹受舜禪的前夕,這一結果也可作為推定夏始年的參考。

與推定夏代始年有關,尚有緯書中所謂“五星聯珠”的記載。《太平御覽》卷七引《孝經鈎命訣》有“禹時五星累累如貫珠,炳炳若連璧”等語,“夏商周斷代工程”“五星聚合與夏商周年代研究”專題認為這種“五星連珠”在天文學上沒有嚴格的界定,如果理解為“五星聚”,則和發生於公元前1953年2月中旬到3月初的一次非常相似。五大行星相距最近時,角距離小於4°。另一次發生在公元前1973年4月底5月初,但五星間角距較大,相距最近時,角距離21°,且持續時間只有幾天。二者取一,當以前者最為可能。這一結果,顯然與前面“仲康日食”等計算結果相矛盾。不過,有的研究者已經指出,此條記載出自緯書,而緯書常以“夏禹時”指代整個夏朝。那麼,將起理解為夏代某時發生的一次“五星聚”可能更為合理,而不必拘泥於一定是禹時的天象。

總括以上研究成果,如以禹之受禪為夏王朝的開始,則夏王朝的始年應在公元前21世紀前期,大體就在前2069年前後,不會早到公元前22世紀,也不能晚到公元前20世紀。